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检察院有了新部署!

15.11.2017  14:35

11月14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的委托,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在领学了文件内容后,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认真按照省检察院已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

 

许绍政强调,各级检察机关一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和把握党中央的最新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对照新要求、新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抓紧对省检察院相关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三要进一步端正党风、检风、会风、文风,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韩跃先、施建邦、罗朝峰、戴富才、周和玉、王江华及厅级干部、内设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