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召开律师权益保障座谈会 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12.01.2016  08:28

1月1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云南省司法厅在昆召开律师权益保障座谈会,并就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听取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

2015年12月,省检察院出台了《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便捷了律师委托权和会见权的行使,在保障律师阅卷权方面实现了突破,明确了保障律师行使权利的具体时限,对特殊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提出新要求,并强化了对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座谈会上,7名律师代表分别围绕《实施意见》内容表示,《意见》的出台,将破解长期以来阻碍广大律师依法执业“三难”(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的情况,推动建立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听取意见后,省检察院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保障律师权益。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规定,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到实处;要落实好律师接待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要通过建立多元化的交流平台以及个案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强化相互间的监督制约,与律师界携手维护法治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共同推进法治云南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