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丽江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01.11.2017  09:35

  近日,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郝建勋所作的“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和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和学良代表市人大调研组所作的“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审议报告时,很多委员充分肯定丽江市两级检察机关为积极保障和服务丽江市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近年来大力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成绩,认为丽江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和《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精神,扎实有效开展专项工作,并同时希望丽江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和协作,围绕这个重点领域继续开展专项工作,为确保丽江市扶贫、涉农项目、资金安全实施,如期实现脱贫任务再立新功。

  据了解,三年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专题研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3次,开展专题调研2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与扶贫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4次,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23人,其中贪污12件15人;挪用扶贫资金4件4人;私分扶贫资金1件2人;渎职1件2人。涉案金额822. 37万元,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83. 65 万元,有效遏制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工作中,丽江市检察院注重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438个村设立了检察联络信息牌,大力推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制作专题警示教育课件,组织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356个、相关人员5725人参加各项专题宣传教育322场(次),开展警示教育34次,开展职务犯罪咨询79次,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6件,开展预防调查22次,针对易发多发的9个“风险点”提出完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