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青山绿水

23.10.2017  19:32

2016年11月21日,云南省检察院152名入员额检察官进行宣誓

 

2017年4月16日,云南省人大调研组到省检察院就司法改革进行调研,图为调研组在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视察  

 

 

  垃圾处理场长期违法运营严重污染地下水;水务局对非法采砂行为置之不理致使江河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经营日用百货的小卖铺非法销售外国假药……对于凡此种种侵害青山绿水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云南省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步入了公益诉讼“快车道”。

 

  云南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制度试点为契机,着眼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诉前检察建议量全国居首

 

  2015年7月1日,云南被确定为13个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省(区、市)之一,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和原则,及时制定云南省实施方案,确定昆明、曲靖、红河、楚雄、大理、普洱、临沧、德宏8个州市及所辖81个县级检察院为该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地区。 

 

  截至2017年6月试点结束,试点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8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53件,提起公益诉讼141件。法院一审判决胜诉26件,调解结案4件,整改到位撤诉4件,均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其中,81个试点基层检察院全部解决起诉案件空白,先后有4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典型案例。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云南省的公益诉讼工作继续保持在“快车道”稳步运行。据统计,仅7月至9月间,云南省检察机关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04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 

 

  截至2017年9月30日,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29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46件,占48.6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04件,占15.35%;国有资产保护领域467件,占35.14%;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2件,占0.90%。 

 

  据统计,云南省检察机关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57件,在全国位列第1位。提起公益诉讼146件,法院开庭审理106件,其中一审判决胜诉100件,调解结案1件,整改到位撤诉4件。241家污染环境企业关停整改  。

 

  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作为中缅文化交流窗口的芒市,居民聚居区内却有两家大牲畜定点屠宰场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违法排污。 

 

  芒市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于2016年11月14日向该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年12月6日,该市环保局召开听证会,并于当日下达《芒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两屠宰场立即停止非法排放污染物。目前,非法排污的大牲畜屠宰场已经全线关停整治,周边环境逐步修复。 

 

  景谷县是傣族、彝族等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县,威远江是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的母亲河,是全县人民消夏纳凉的好去处,还直接影响着威远江自然保护区和景东无量山、哀牢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系统。 

 

  2016年11月,景谷县检察院发现,刀某某等44户采砂户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砂,致使威远江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景谷县检察院多次到非法采砂地调查取证,并分别于2016年11月8日和2017年2月28日向景谷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景谷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景谷县水务部门、国土部门等20多家相关行政单位紧急召开会议,并下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江和小黑江流域河道采砂、采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整治威远江、保护母亲河”工作方案》,要求景谷县90多家单位和企业及时贯彻落实。 

 

  目前,“整治威远江、保护母亲河”行动已全面实施,威远江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预计年底完成清理,威远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云南省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为重点,坚持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保障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筑牢国家边陲生态屏障,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510件、提起诉讼77件,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3454.57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17.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83.5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61061.95亩,促成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41家。

 

追缴5.7亿余元土地出让

 

  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检察院发现,2014年5月26日,该市国土资源局与腾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腾晟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责令个旧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履行监管职责,追缴利息及违约金。个旧市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红河州检察机关针对套取国家燃油补贴资金、虚报套取医保及新农合资金、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问题,通过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 

 

  据统计,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06件、提起诉讼案件39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17.8%和26.71%,促成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7495.113万元;办理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409件、提起诉讼案件18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35.35%和12.33%,促成收回被套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等国有资产519.92万元。 

 

把公益诉讼作为民心工程抓

 

  云南省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试点作为一项民生和民心工程来抓,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临沧市检察机关针对当地不法商户非法销售外国药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依法向临沧市中级法院提起4件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全国首次由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整治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550亩标准化生猪养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解决对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系造成的污染问题,切实保证当地居民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