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729个 处理2579人

17.01.2015  10:56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729个,处理257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2人。”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纪委获悉,2014年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实际成效促进全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其中,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就有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98起,处理3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

   领导接受纪委委员质询监督

  云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叶陈永明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担当,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专题述廉,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列为报告内容,接受纪委委员质询监督。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约谈、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责任,推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重要节日严禁公款送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围绕节点发力,紧盯重要节日,从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到中秋、国庆,持续不断重申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狠抓节日不正之风,巩固严禁用公款送贺卡、月饼、年货、“红包”等整治成果,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每一个关键节点专门发出通知,划出纪律红线;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纠问题;通报一批典型,及时提醒警示,就是要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使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

   婚丧喜庆查处借机敛财行为

  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婚丧喜庆敛财问题,制定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不得借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请客敛财,实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紧盯公车问题,推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亮明公车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清理违规使用军警号牌;严肃处理公车违规问题等。全省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98起,处理3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紧盯“四风”问题,在两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