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对全市12条河流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0.05.2018  15:19
〔2018〕—79

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现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对全市12条河流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 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对全市12条河流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7〕61号)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全市12条河流的河长制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人办〔2017〕49号)的安排部署,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河长制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拟对全市12条河流河长制落实情况继续进行督察,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察的任务和内容

(一)督察任务

  对澜沧江(临沧段)、黑惠江(临沧段)、罗闸河(临沧段)、小黑江、勐勐河、怒江(临沧段)、勐波罗河(临沧段)、大勐统河(临沧段)、永康河、南汀河(临沧段)、南捧河、南滚河(临沧段)等12条河流的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全面督查、督察。

(二)主要内容

  1.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重点督察阶段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制定等情况;

  2.组织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河长设立情况,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长制成员单位及职责落实情况,河长制专项经费、联合执法机制、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等落实情况;

  3.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以及河长巡查、工作督办、联席会议、重大问题报送、部门联合执法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4.六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推进落实情况;针对重点河湖、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河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河道采砂、入河排污口整治、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情况。

  5.基础工作推进情况。县(区)级“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以及河湖分级管理名录建立情况;监测评价体系、信息系统平台建立、河长公示牌竖立等情况。

  6.特定事项落实情况。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河长制总督察和副总督察督办和批办事项落实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7.12条河流市级联系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 的时间和方式

(一)督察的时间

  第一次督察时间安排在5月底前完成,第二次督察时间安排在11月份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督察组与相关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商定。

(二)督察方式

  督察采取看、听、议、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察组及工作分工

  督察总负责:李华松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一督察组:凤庆县、云县、临翔区

  组 长:王 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 员:殷致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国荣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联络员:段春彩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科员

  电 话:18806950180

  重点负责澜沧江(凤庆段、云县段、临翔段)、黑惠江(凤庆段)、罗闸河(凤庆段、云县段)、大勐统河(凤庆段)、南汀河(云县段、临翔段)。

  第二督察组: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

  组 长:杨鹏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 员:张华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杨世吉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

  联络员:沈仕振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综合科科长

  电 话:13987014699

  重点负责澜沧江(双江段)、小黑江(双江段、沧源段、耿马段)、勐勐河(双江)、南滚河(沧源)、南汀河(耿马段、沧源段)、南捧河(耿马段)。

  第三督察组:永德县、镇康县

  组 长:龚文军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组 员:罗成灿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李文荣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

  联络员:吴兴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电 话:13408898826

  重点负责怒江(永德段、镇康段)、南捧河(永德段、镇康段)、永康河、勐波罗河、南汀河(永德段、镇康段)。

  四、督 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督察组要充分认识河长制督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对全市12条河流的河长制工作的督察,确保临沧与全省同步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片区和指定河流督察负责人,相关委室负责人为指定县(区)及河流督察责任人,市直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分片开展督察工作,相关县(区)要主动接受督察,及时为督察组提供督察路线、日程、现场及情况汇报等工作,为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督察结束后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召开市级河长制联系单位负责人会议。

(三)及时督察,跟踪问效。 各督察组督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小组督察情况报告,统一报到市人大河长制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督察专报,经督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

  以上实施方案,请予审定。

  附件:12条河流流经县区、市级河长及市级联单位

12条河流流经县区、市级河长、市直联系单位

  1.澜沧江(临沧段) 流经:凤庆 云县 临翔 双江

  河 长:杨浩东书记

  市直联系单位:市改革发展委

  2.怒江(临沧段) 流经:永德 镇康

  河 长:张之政市长

  市直联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黑惠江(临沧段) 流经:凤庆

  河 长: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任宏

  市直联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4.小黑江 流经:双江 耿马 沧源

  河 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安兴

  市直联系单位:市委宣传部

  5.勐勐河 流经:临翔 双江

  河 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红文

  市直联系单位:市委组织部

  6.南滚河 流经:沧源

  河 长:市政协主席李银锋

  市直联系单位:市林业局

  7.罗闸河(临沧段) 流经:凤庆 云县

  河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章

  市直联系单位:市财政局

  8.南捧河 流经:永德 镇康 耿马

  河 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文庆

  市直联系单位:市委政法委

  9.永康河 流经:永德

  河 长:市政府副市长赵子杰

  市直联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10.大勐统河(临沧段) 流经:凤庆 永德

  河 长:市政府副市长牟洪操

  市直联系单位:市教育局

  11.勐波罗河(临沧段) 流经: 永德

  河 长:市政府副市长牟洪操

  市直联系单位:市教育局

  12.南汀河 流经:临翔 云县 永德 镇康 耿马 沧源

  河 长:市政府副市长赵贵祥

  市直联系单位:市水务局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