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文军率第三督察组深入永德镇康督察河长制工作情况

28.05.2018  11:11

  5月21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河长制第三督察组组长龚文军率督察组,对流经永德县和镇康县的怒江、南捧河、永康河、大勐统河、勐波罗河、南汀河6条河流的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先后深入永德县大雪山乡、崇岗乡、永康镇、小勐统镇,镇康县凤尾镇、勐堆乡、勐捧镇、南伞镇,实地察看纳入市级河长市管理的怒江、南捧河、永康河、大勐统河、勐波罗河、南汀河6条河流河长制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现场听取县、乡镇、村各级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

  督察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组织体系建设及运行、制度建立及落实、六大任务推进落实、基础工作推进、特定事项落实等六个方面的情况汇报。

 

  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督察组对两个县的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河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度体系完善,方案易行可操作,人员已配备,经费有保障。二是工作快速推动,清理整顿及时规范,治理成效明显。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察组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要做到三个结合,重点督察和日常工作相结合,重点河段和面源管控相结合,重点法规的贯彻施行和“一河一策”实施相结合,认真贯彻实施《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

 

  三要做好“加减乘除”法。“加”:加强沿河岸线退耕还林;“减”:减少河流污染;“乘”:做强专业队伍,加大宣传力度;“除”:加强综合治理。

 

  督察组还对人大代表活动室进行了检查指导,看望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雷光锋。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