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小学踩踏案一审宣判 原校长李岚被判2年有期徒刑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6月5日上午10时,倍受关注的昆明市明通小学踩踏案开审月余后,在盘龙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明通小学原校长李岚被判2年有期徒刑;原副校长杨霖被判1年半有期徒刑;原该校体育老师李鹏承被判1年有期徒刑。被告人李岚、杨霖当庭表示考虑后决定上诉与否,李鹏承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将位于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巷10号校园内的教职工宿舍楼一单元二至七层的10套宿舍改变用途用于组织学生集中午休,被告人李岚作为该校校长,被告人杨霖作为该校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明知宿舍楼作为学生午休使用明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一直使用。
2014年9月25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李鹏承作为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体育老师,违反体育器材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擅自将教学使用的两块海绵垫(每块长200厘米,宽150厘米,高30厘米)倚枪立放于午休楼一楼楼道处。
2014年9月26日,下午2时许,该校一、二年级500余名小学生结束午休,在经过一楼过道返回教室上课时,因立放于过道的海绵垫倾倒在楼道上阻碍学生顺利通行,致大量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引发严重踩踏伤亡事故。此次事故攻击造成6名小学生死亡,36名小学生受伤,其中5人达轻微伤。经法医检验及鉴定:和某某(女,6岁)、孙某某(女,6岁)、廖某某(女,6岁)、张某某(男,7岁)、李某(男,6岁)、李某某(男,6岁)六名学生系胸腹部被挤压窒息死亡。2014年9月29日,被告人李岚、杨霖、李鹏承归案。
案情侦查认定
明通小学原校长李岚:女,现年54岁,大专文化
侦查认定: 作为该校法人,深知校园安全责任的重大,自2004年变更宿舍楼为午休楼后,未能履行职责,明知午休楼楼道狭窄,存在安全隐患,且在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已明确提出安全隐患但未引起重视,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发生。
明通小学原副校长杨霖: 男,现年41岁,主要分管学校后勤和安全工作
侦查认定: 作为负有安全责任的副校长,明知午休楼楼道狭窄,在日常检查中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履行检查监督职责。虽然制定了管理制度,但没有落实具体责任人,缺乏监督,敷衍了事,措施不得力,未及时上报。案发当天,对于值班教师是否在岗未能落实,造成严重后果。
明通小学原体育教师李鹏程:男,现年27岁
侦查认定: 明知平时楼道内学生拥挤的情况,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不及时向上级报告,仍将海绵垫放置在狭窄的楼道内,由于海绵垫的倒塌直接造成了学生伤亡的严重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案件进展概览
2014年9月29日 3人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3日 3人被盘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20日 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3人被移送盘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2月10日 检察机关对3人提起公诉。与此同时,6名被害人家属,也依法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提起了刑事附带赔偿。
2015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案件在盘龙法院如期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建议对3人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2015年6月5日上午10时,昆明市明通小学踩踏案在盘龙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明通小学原校长李岚被判2年有期徒刑;原副校长杨霖被判1年半有期徒刑;原该校体育老师李鹏承被判1年有期徒刑。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