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试点缓解“开药难”“买药难”问题

13.11.2018  09:03

明年起,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将扩大至零售药店,全市20万特殊慢性病患者在药店便可刷医保买药。此举将极大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问题。

自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以来,昆明地区绝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关闭了方便门诊,不开或少开慢性病药品,导致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凸显。为缓解这个问题,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等5部门于今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慢性病特殊病人员就医有关工作的通知》,但因很大一部分慢性病药品并不属于基药范围,参保人到基层医疗机构也开不到所需的慢性病药品。

大医院不愿开药,基层医疗机构无药可开,患者投诉反映又非常强烈。在广泛征求医院、药店和患者意见建议,借鉴上海、广州、天津及省内玉溪、红河等城市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药监局决定在昆明市适时开展“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的试点工作。

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后,到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标准相同,可大大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问题;慢性病参保人以往在医疗机构只能开到1个月的药量,待遇支付扩大后,参保人一次性可开到2个月的药量,大大减少了参保人排队购药的次数和时间。此外,零售药店在提供药品服务的同时还会提供血压测量、健康咨询、建立健康档案等免费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人。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也将实行,老百姓可以通过比较药品价格进行选择性购买。

按计划,在今年12月底以前,市医保局将采取公开竞争比选的方式在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呈贡5个主城区择优比选符合条件的10家零售药店进行试点,预计在明年下半年逐步完善到50家药店。目前,零售药店申请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药品的提供上,考虑到目前试点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将首先从26种慢性病药品开始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展特殊药品的零售试点工作。未来将及时通过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推进扫码付等方式提高特殊慢性病药品在零售药房的销售管理水平,让更多参保人享受到便捷购药服务。(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