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出台

17.07.2017  08:41

日前,昆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昆明市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试行)》(下称《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既要符合“村庄规划、环境整治、经济发展、文明乡风”等15个方面的建设规范,更要成为记得住乡愁的地方,真正使美丽乡村成为有“面子”更要“里子”、令人向往的美丽幸福家园。

有针对性地编制规划

美丽乡村,是指村庄建设、新房建设吗?昆明的回答是否定的。

规范》明确提出,美丽乡村要真正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摸得到传统、记得住乡愁,让人向往的美丽幸福家园。这一定义背后的基本准入条件包括:近3年来,村庄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森林火灾、重大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当然,也不允许在陡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任意开山采矿取土、破坏生态资源及毁坏古树名木等现象出现。

美丽乡村的刚性建设条件是指村庄规划、房屋建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绿化生态等基础建设部分要符合建设要求。《规范》特别指出,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村民主动投身到建设中。因此,村庄的规划编制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地编制规划,防止生搬硬套、千村一面、大拆大建。而规划、计划及方案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示。凡是被列为财政扶持的项目村组,都要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重大事项均由理事会组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不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国家级旅游示范村(特色村)、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要按照要求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专项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和利用及发展建设。

规范》还提出,乡村农房建设必须坚持一户一宅,严禁一户多宅,严查超面积占地建房。同时,结合农村危房拆建、宜居农房新建等,积极稳妥地推进撤除老村建新村、整治旧房建新房,通过建新拆旧,逐步统一农房布局和外观形态,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形成较好的整体建筑风格。

如何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规范》也从垃圾处理、污水处置、厕所改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量化指标。比如,每个村按70-100户设置1个生活垃圾收集点、配置1辆垃圾专用手推车和相应清扫工具,并根据需要配置适量的垃圾箱。

作为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交通设施、活动场所、饮水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规范》同样明确了相应的建设布局、内容和量化指标,以不断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村庄大环境物质基础条件。

产业发展是核心任务

美丽乡村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是产业。为此,《规范》把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任务,并以适宜为原则,挖掘村庄产业发展优势和增长潜力,强化“一村一品、一户一业”打造特色主导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具体来说,《规范》把现代农业、融合发展、集体经济、农村改革、素质提升作为美丽乡村产业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其中,在现代农业方面,提出深化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三权分置改革,适度发展规模农业,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新种养模式,培育农业特色品牌及特色经济林果和花卉苗木、生态化规模化养殖。同时,结合村庄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区位优势等,坚持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各类新型业态。

规范》明确了每个村庄发展1个以上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结合村庄实际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进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每个美丽乡村培育1—2个增收致富产业或产品,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及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农地有序流转。培养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职业农民。

此外,美丽乡村要逐步完善文化、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推进中心村便民服务、综治调解、农业服务、社会事业服务、劳动保障、救助服务、法律服务等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综合活动室、农家(社区)书屋、农贸市场、便民超市、社区公共管理合作社、乡村金融服务网点,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培育乡愁的心灵家园

文化是美丽乡村的灵魂,文明是美丽乡村的生命。《规范》认为,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传承乡风文明,引导群众共创共建,强化物质富裕升华为精神富有,由外在美向内在美提升,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风尚转变,使农村成为记得住乡愁的心灵家园。

具体工作除要建文体活动中心及文体活动场地、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科普园地、读报栏、村广播室等文化阵地外,还要挖掘传统民族文化、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等,做好传统艺术、技艺、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传承和弘扬,修建展示馆、展示长廊、文化墙等优秀传播载体。

另一个方面,制定村规民约,并通过各种形式向村民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生育文化、生态文明知识,倡导文明、健康、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形成融洽和谐的良好文明新风尚。

此外,《规范》对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基层民主决策管理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昆明日报 记者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