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法院推刑事审判改革 除“庭审虚化”现象

26.07.2017  14:29

  中新网云南新闻7月26日电 (王艳龙 周丽)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昆明五华区人民法院将在云南率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到“四个在法庭”,根除时下刑事审判“庭审虚化”现象。

  五华区法院副院长王伟林介绍,此次改革将强化庭审对抗与保护诉讼权利共同推进。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辩诉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保证法庭开庭审判在查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刑事诉讼“庭审虚化”是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而未能有效解决的理念性、制度性问题,导致庭审过程未能发挥出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质证、认证上应有的程序价值。为此,五华区法院已经制定了《刑事诉讼庭前会议规则》、《刑事诉讼举证规则》、《刑事诉讼非法证据调查程序规则》、《刑事诉讼人证出庭作证规则》。四项规则基本涵盖了刑事审判的全过程,重点解决庭前会议程序、举证、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及人证出庭作证程序,通过制定有效、可行的技术方案解决“庭审虚化”的问题。

  “重在破解刑事‘庭审虚化’的不良司法惯性,以相应的机制强化庭审对抗性,确保人证到庭接受法庭调查和质证,将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作为同等重要的价值进行保护。”王伟林说,通过改革,要构建权责明确、协同有序、配合有力、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在确保侦查、起诉围绕审判中心的基础上,形成侦查取证规范严谨、公诉举证充分有效、关键人证出庭作证、刑事辩护全面有力、质证认证严密有序、庭审程序驾驭有度的刑事诉讼新格局,从而最大限度地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有力推动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建设跨入新的阶段。

  当日,五华区法院还开审了昆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第一件示范案例,办案警察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昆明市中院邀请人大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建言献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