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多部门联合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成效显著

24.09.2019  18:04

根据国家、云南省卫健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昆明市卫健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六部门联合开展昆明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整治要求,依法依规,高标准严要求,细致检查。检查62家,8家管理规范,收到整改报告29份,立案1家,责令限期整改6家。

一是要求医疗机构针对药品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统一格式,明确整改具体要求事项,统一要求医疗机构把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图片配整改后图片加以文字说明,图文并茂、清楚明了按时按质按量递交检查组。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及时、高效地开展整治。

二是按照昆明市医疗机构药品日常监管属地管理的要求,检查组将整改29家的情况交辖区局跟进监管,要求辖区局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辖区卫健委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昆明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追踪检查工作和案件查处,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是将昆明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药品检查情况通报同级卫健部门,加强与同级卫健部门的业务联系。

四是建立昆明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医疗机构微信群,确保检查组和医疗机构政令畅通。宣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疫苗追溯标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有效的通过微信群,及时向医疗机构解读法律法规要求,普及药品知识,促进安全合理用药。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整治阶段结束,通知医疗机构管理不能松懈,针对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加强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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