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安机关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21.03.2018  18:50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1.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

 

2.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3.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因升学、毕业在省内迁移户口的,不再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统一网上办理户口迁移。

 

调整放宽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

 

1.放宽昆明市主城4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落户条件。

 

(1)购房落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以下合称主城4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

 

(2)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主城4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3)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主城4区合法稳定就业,且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均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4)昆明市主城4 区内迁移户口的,不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等条件限制。

 

2.放宽昆明市呈贡区落户条件。

 

(1)购房落户。在呈贡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

 

(2)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呈贡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3)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呈贡区合法稳定就业,且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均满1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4)调整放宽落户限制后,昆明市主城4区及呈贡区不再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1.购房落户。在昆明市主城4区及呈贡区以外的县(市)区城镇地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其户口登记在农村地区的配偶、子女(含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

 

2.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昆明市主城4区及呈贡区以外的县(市)区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3.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昆明市主城4区及呈贡区以外的县(市)区城镇地区在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口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具体细则请到昆明市各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