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再就业

23.03.2018  18:52
新规实施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

昆明市公安局3月20日发布消息,将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先落户再就业。

昆明市公安局介绍,新规实施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昆明市还放宽了对购房者落户限制。在昆明市主城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购买商品住宅者,可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落户。

此外,在昆明主城四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三年者,可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