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行社、导游及旅游购物企业是否合格 看分数说话

24.12.2015  10:07

云南省及各州市旅游、交通、工商、公安部门及相关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代表,近日在丽江参加“云南省无障碍旅游现场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在丽江达成的16项共识,并决定于2016年1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共同在全省推行无障碍旅游。

与此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征求《云南省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旅游购物企业计分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就旅行社、导游人员及旅游购物企业的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一次性 10分扣完责令退出市场

会议透露,云南拟从明年起开始实施,对旅行社、导游及旅游购物企业实行计分管理,根据扣分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和管理措施。计分管理拟实行年度10分制管理。

一次性扣除10分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购物企业,将被责令退出市场,收回经营许可证或导游证以及等级认定证书。一年内累计扣除达10分以上的,予以限期整改、降低或者取消等级处理。

标准旅游合同文本”将修订出台

去年,云南省旅发委联合工商局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标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最近,两家单位将联合修订出台新的《云南省标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将增加旅游市场“十五不准”、旅游投诉电话等内容。

明年起全省推行无障碍旅游

会议还明确了从明年开始,将在全省推行无障碍旅游,包括推行旅行社业务全省无障碍,“鼓励旅行社跨区域的旅游服务供应采购,实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操作旅游团队,安排游客全程接待服务。”推进导游服务全省无障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推进旅游车运营全省无障碍,“旅行社不得擅自调用无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各地旅游、工厂、交通、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全力保障全省无障碍旅游的推行。

云南信息报 记者 张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