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新《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29.12.2014  20:00
近日云南省印发实施了新的《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与原办法比较,新办法围绕保护森林和保护林权所有者权益“两个保护”进行了大胆制度创新,将补偿资金实行“管护、补偿”相分离,同时紧扣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五个重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新办法将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政策进行“三统一”,进一步强化了公益林政策的实施效果。从2014年起,云南省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实行统一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执行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建统一管护体系进行管护,切实将公益林的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将补偿资金“管补分开”,保障了林业管理者与林权所有者“两个权益”。2014年起,云南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照公益林地的权属进行兑现。其中,对权属为国有的公益林,每年每亩5元的补偿资金全部作为管护费;对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的补偿资金,按照每亩每年5元的管护费和每亩每年10元的补偿金进行分离。

新办法还明确了管护费用支出的标准和范围,进一步体现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中的事权与财权的统一性。其中公共管护支出主要用于省级开展公益林资源定期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档案建立、林区道路建设等;管护补助支出主要用于辖区内跨县域、重点部位公益林联防联控和保护管理等开支。其它费用还有主要用于聘请护林员管护公益林的劳务费支出、公益林管护监督检查、管护人员培训、公益林补植补造和抚育、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和周边社区共建、管护站(所)点建设与修缮、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支出。

新办法界定了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权责,切实保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成效;强调了补偿资金禁止事项审批程序及相关财经纪律,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据悉,新办法的实施规范了每年近20亿元中央及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促进了云南省1.32亿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有效保障了2870.6万农户的林权所有者权益。(商务部:2015年做好京津冀一体化等16个专项工作时间:2014-12-29来源:证券时报网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14年12月28日,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商务工作,深入分析商务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会议传达了汪洋副总理对商务工作的重要批示。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高虎城同志作工作报告。

高虎城表示,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全国商务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国内市场运行稳定,流通业对社会贡献增强,贸易大国地位更趋巩固,利用外资水平持续提升,对外投资合作快速发展,对外开放展现新局面,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中韩、中澳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中美投资协定实质性结束文本谈判,中俄能源合作取得重大突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取得《亚太自贸区路线图》等重大经贸成果。

高虎城表示,过去的一年,商务部推动商务领域稳增长调结构,推进内贸流通转型升级,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深化商务领域各项改革,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先行先试,落实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外贸管理体制,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建设。经济外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扎实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自贸区布局,积极参与经贸规则制定,深化双边经贸合作,从战略高度加强援外工作。深化商务系统作风建设,抓大事议大事,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高虎城指出,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科学论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问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商务发展正在进入一个增长动力重构和发展方式转换的新阶段。面对新常态,全国商务系统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及时分析判断商务发展出现的趋势性的变化,因势利导,勇于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转换发展动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商务工作新局面。

高虎城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商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商务领域改革,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培育竞争新优势,保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要抓好改善市场环境,扩大居民消费;推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培育竞争新优势;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提高引进外资质量;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提升走出去水平;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合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等五项工作以及规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商贸物流标准化、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发展、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强化执法司法协作加大市场整治力度、自主品牌出口增长、中非工业化伙伴、服务贸易振兴、服务外包竞争力提升、京津冀市场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商务引领、国家级经开区创新发展、全球价值链跃升、建营一体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创新等十六个重要专项工作。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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