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通知 公办小学7月25日前公示地段范围

16.05.2018  11:31

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今年昆明市小学、初中的招生入学工作。全市小学计划招生90600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初中计划招生78500人,适龄少年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

公办小学7月25日前公示地段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按每班45人下达;各公办小学要在2018年7月2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主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民办小学自主招生。

主城各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或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5日,其他县区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明确的“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为规范和支持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民办小学可提前一个月进行报名登记,但不得收取费用。     

民办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公费学位

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在计划外自行招生,更不得以“校内班”“重点班”等形式变相择优招生。小学未按学校招生地段入学的学生,毕业时不分配进入热点初中就读。按分配进入公办初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毕业时方具有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资格。

因城市改建和新建住宅小区没有建盖配套学校而造成人户分离,不能参加以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就读小学向居住地教育局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安排热点学校。极个别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指定划片内入学的学生,可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在昆明跨区就读的昆明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原就读小学参加分配升入初中就读。若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可通过就读小学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转交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读。

民办小学有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由学校于2018年6月10日以前向属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未在昆明就读的昆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初中自主招生于7月20日前完成

2018年小学毕业生文化考试采取和期末考试相统一的方式,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时间全市统一为6月20、21日;其他学科作为考查科目,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

公办初中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按每班50人下达。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含5%以内的体育网点生人数。市、区两级教育局要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培育与建设。昆明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初中艺术特长生。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实行备案制(学校自定、县区审批、市级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审核与管理,上一年度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计划。因招生计划小于200人未纳入限报民办初中范围的学校,不得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20日。为维护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保障小学升初中分配入学的有序进行,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必须在小学毕业生学业评价(即6月23日)以后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民办初中自主招生于7月20日前完成。招生过程中由于生源变化等原因,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经属地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不再参加对口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参加公办初中划片入学。

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年消除存量”的原则,逐步消除大班额。确保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和起始年级不新增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对已存在的大班额实行销号管理。(昆明日报 记者杨定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