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17.04.2018  17:46

为预防和减少春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迪庆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野菜和栽培蔬菜一样,营养成分丰富,但影响会有差异。食用野菜重在尝鲜,难以满足人体所有的营养需求,应注重食物多样性和膳食平衡,不宜多吃。

二、野菜采摘要注重新鲜,对不认识、难以辨别或来源不明、异味很重的野菜,不采、不吃;卫生环境较差的区域及公路周边的野菜极易吸附有毒物质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也尽量不要采摘和食用。

三、尽量选择不生食野菜。对不宜生食的野菜,需要经浸泡、蒸煮、烹调等方式处理后再进行食用。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春季野菜的采购关,严格加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较高的饭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野菜。

五、各类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及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菜,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六、野菜生产经营者应严把原料关,严禁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野菜,同时应保证原料新鲜安全,采用合理的贮藏条件、加工及烹调工艺。

七、食用野菜后如果出现皮肤瘙痒、过敏、胸闷、呕吐、腹胀、腹泻,或是口吐白沫、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健康。

八、医疗机构要做好春季野菜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州疾控中心、州卫计委,并报州食安办。

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和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春季野菜食用安全风险意识。

十、如食用野菜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