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10条举措 惠及民生大众

16.08.2017  21:14

  2017年8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

  2013年以来,省级精简行政审批444项、下放202项,精简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强制中介服务事项123项,公布了省、州、县、乡四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职权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制约我省营商环境改善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如作风转变不到位,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过多;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不足,重审批轻监管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等。

  《10条措施》的目的,就是要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政府服务“软环境”,做强做优做大市场主体,方便群众办事生活。核心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改进和加强政府的监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个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办事创业环境。

  《10条措施》主要内容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放权市场。重点是制定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许可事项由省级统一管理。除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外,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事前审批的形式实施。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全面开展部门职能职责大清理、大盘点。

  二是全面加快审批速度,大幅提升审批效率。重点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加快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实施行政审批“四个一批”制度(下放一批、简化一批、直接受理一批、审批改备案一批)。加快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编写,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

  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重点是将大部分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交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实施,实行“证照同办”。原审批部门负责制定审批标准并指导审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管。全面清理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四是加强规划统筹,精简投资报建评价评估。重点是持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规、生态环保规划的“四规合一”。以各类开发区、开放开发试验区、园区为重点,限期解决各类规划冲突问题,集中评估论证并对外公布。

  五是打破中介垄断,规范涉企收费。重点是统一制定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制定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和各类涉企保证金清单。

  六是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重点是实现行政审批网上运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打破“信息孤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制定非现场审批事项目录。探索所有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

  七是优化重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重点是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对企业投资项目,推行一套材料通办。

  八是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重点是制定政府限制类或区域限制类投资项目清单,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目录清单。抓实“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成果运用,适时公布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以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为基础,逐步实现个人办事“一证走天下”。省委、省政府要求昆明市、曲靖市在改革上率先创新,出经验出成效。

  九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实监管责任。重点是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厘清各级政府监管职责,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涉及环保、资源保护处罚以外,省、州、县三级都可以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省级不再行使,统一交由州或县级行使。  “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对监管事项进行合并,推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全省统一制定行业检查标准和分级分类监管标准。

  十是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改革的公众参与度。重点是建立全省统一的“12310”“放管服”改革举报投诉平台。建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制度。将“放管服”改革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制定我省“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云南省人民政府《10条措施》的出台,是我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下一步,云南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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