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23.07.2017  14:21

  7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听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涛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到会听取意见。执法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国荣主持会议。

  会上,市茶办主任李文雄作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参会的各部门负责人作发言。

 

  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全力推进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古茶树保护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群众依法保护和利用古茶树资源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检查组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临沧发展茶叶产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充分认识临沧古茶树资源量多面广的优势,充分认识茶叶产业对促进临沧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临沧古茶树资源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保护力度。

  二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科学制定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专项规划,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配套相应的扶持政策、补偿机制,特别是要根据《条例》的规定,各县(区)尽快制定出台古茶树保护管理的实施细则。

  三要研究和做好古茶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好产业争地、产业污染、环境污染、人居环境等影响古茶树生态环境的问题,全面改善古茶树的生态环境。

  四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体系。要督促茶叶管理部门尽快进行行政执法登记、培训工作,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建立行政执法队伍,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五要加大古茶树保护经费的投入。依法将古茶树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科研机构、院校、茶农对古茶树保护的经费投入。

  六要尽快完成古茶树资源的普查工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摸清我市古茶树资源的底数,进一步明确保护的主体对象和保护范围,划定保护区域,设立保护标志,全面完成古茶树的认定、挂牌保护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