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明确2017年环保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3.03.2017  16:04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对于推进绿色发展和跨越发展,促进生态玉溪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玉溪主题,坚持目标导向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破难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深化环保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推进生态创建,严格执法监管,加快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推动“创模”提速增效,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具体目标任务是:突出抓好湖泊保护治理,确保抚仙湖总体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星云湖和杞麓湖水质有所改善。完成“三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开工率达50%以上。抓好东风水库、飞井水库等重要水源地保护,确保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城区及县城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以上。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隐患监管整治,稳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抓好危险废弃物、重金属污染防治,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县、生态文明乡镇和绿色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防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