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突出抓好七方面的重点工作 确保2017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13.03.2017  16:04

2017年,玉溪市环保工作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玉溪主题,坚持目标导向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破难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深化环保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推进生态创建,严格执法监管,加快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推动“创模”提速增效,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突出抓好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落实好污染防治工作

1、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玉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三湖”、“两江”及饮用水源地水污染综合防治。一是全力以赴统筹实施“三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促进山湖同保、湖水共治、产湖俱兴、城湖相融、人湖和谐。通过全面控源截污、入湖河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及建设、污染底泥清淤、生态补水等措施,加快径流区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确保抚仙湖稳定保持I类水质,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明显好转。按照“十三五”规划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步伐,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的原则,做好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市、县区财政配套投入力度,拓展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试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力推进“三湖”“十三五”规划项目实施,力争2017年“三湖”所有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开工数要达半数以上,推动水质持续改善。抚仙湖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慎重开发的原则,着力实施源头减排、面源防治、清水入湖、生态修复、综合监管5大工程45个项目,确保总体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星云湖实施流域污染源治理、入湖径流污染负荷削减、生态修复、内源控制、外流域补水、监管体系完善建设6大工程15个项目,同时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抓好管理措施,推动水质持续改善,力争2018年前摘除劣V类水质帽子。杞麓湖实施面源防治、环湖截污、内源控制、生态补水、生态修复、能力建设6大工程15个项目,确保2020年消除劣V类水质。今年,要抓好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推进,解决好项目用地,避免资金沉淀,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认真实施“三湖”保护条例,强化“三湖”监管能力建设,狠抓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2017年沿湖县区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及星云湖、杞麓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坚持上下游协调联动,推进南盘江流域(含曲江流域)、元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治理。高度重视东风水库等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源保护,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实施《玉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整治,治理扬尘污染,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中心城区和县城PM2.5监测发布制度,确保中心城区和各县区政府所在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明显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坚决杜绝出现重污染天气;二是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并全面启动检测工作,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三是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补贴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广运用。

3、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玉溪市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全力抓好《土十条》的落实。一是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和分布情况,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二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三是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活动,全面提高土壤环境监测及应急能力,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监察的工作范围。

二、以治污为抓手,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严格按照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和计划,科学谋划2017年减排方案,切实增强其可行性,确保所定措施能够完成任务。一是继续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坚持高位统筹,采取强硬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加强管理减排,依靠科技减排,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的各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重点加大全市污水处理厂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管网建设,提高污水进水量、进水浓度,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加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稳步提高脱硫率、脱硝率;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污染减排基础性工作。各县区要坚持每个月组织统计、农业、工信、住建、公安、环保、发改等部门认真分析当月新增城镇人口、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煤耗、车辆报废和新增情况等有关数据,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减排落实情况,组织研究分析数据,并根据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及时为调整完善有关工作提供依据。

三、以生态创建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认真总结分析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围绕生态(文明)市、县(区)、乡镇创建的指标要求,按照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落实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力争现有的48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逐步提档升级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新平县、峨山县、华宁县、澄江县、元江县力争在2017年底前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县;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农村环保“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抓好已争取到的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和省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努力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三是持续推进“创模”工作。深入开展绿色玉溪行动计划,着力实施森林玉溪、蓝天玉溪、碧水玉溪、园林玉溪、绿色产业、绿色文化6大工程。进一步完善创模工作运行机制,分析创模考核指标达标情况,找出存在的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巩固已达标指标,减少未达标指标,着力提高26项考核指标的稳定达标率。加大创模工作的投入和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创模档案技术资料汇编要求,抓好创模档案资料的收集和规范整理,加强创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创建资料全面、完整、详实,为今后启动申报考核验收程序奠定基础。

四、以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创新环境监管方式

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体制、机制、行政等不同层面,推出一系列环保新政。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安排,履行好办公室职责,按照2017年省委、市委改革工作要点中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工作内容,及时梳理2017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台帐,明确年度改革工作事项,及时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克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实施《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红线,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三是科学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排放许可制度,严把产业导向关、项目准入关,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为手段,建立依法、科学、公开、廉洁、高效的环评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严把环评审批关的同时,坚持“提前介入、突出重点、跟踪督办、强化服务”的工作原则,着力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对无审批制约因素的项目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继续实行对全省、全市“四个一百”等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动态管理和联络员“一对一”服务制度,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进展顺利,全面提升环评审批的质量和效率;四是以运用服务为目的,让监测数据“”起来。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国家、省考核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综合运用,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五是严格落实机构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切实解决基层环保底子薄、人员少等问题,提升环保队伍综合素质。完善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衔接,坚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

五、以强化执法监管为手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深入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同公安、司法、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充分运用重罚、曝光、入刑、按日计罚等手段,切实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加快形成环保守法常态化。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源、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地区、敏感区域、城市周边区域等环境污染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进一步核查放射源,及时收缴废源并安全入库,消除辐射安全隐患,不断完善辐射应急体系建设,杜绝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监测及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突能力,依法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六、以宣传教育为导向,引导全民全面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继续抓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推动环保法制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为促进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宣传工作,全方位做好绿色发展、生态玉溪建设和环保中心工作的宣传工作,围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环境道德、环境责任、环境意识、环境文化和环境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办事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环保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七、以问题为导向,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认真落实《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抚仙湖保护条例》,坚决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全面压实责任,千方百计确保涉及玉溪的22个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并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