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局“四强化”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7.12.2017  16:28

近期,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昭通市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压实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市2348所有学校食堂持证后的监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严防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强化原料管理。重点规范米、面、油、蛋、奶、肉、米线、食盐等大宗食品采购行为,抓好食品原料质量把关,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禁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有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以及《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切实做到了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对学校自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或飞行检查,加强对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设施设备的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研判风险,拟定应对措施。同时,推动学校自查常态化和3个100%,即学校量化分级率达100%,学校食堂明厨房亮灶率达到100%,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全力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有关要求,对食品安全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