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四措并举推动食品“三小”整治提升

11.12.2017  18:10

2017年以来,昆明市把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管理工作融入城市管理转型升级进程之中,按照“规范发展、加强服务、严格监管、保证安全”的原则,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围绕“清底、治乱、正容”三大目标,深入开展食品“三小”业态统计、登记管理,合理、渐进的落实引导、规范和取缔措施,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深化城市管理的有机统一。

一是培训监管人员,落实登记管理。在举办培训班对基层食品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三小”进行登记,发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卡》,纳入监管范围。今年1月至10月底,全市有40家小作坊进行了网上登记,共发放《食品摊贩备案卡》11623份。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围绕白酒、糕点、米线(饵丝、饵块)、酱(卤)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产品,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乡镇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紧扣“三小”的加工工艺、关键控制点、添加剂使用,突出加工环境、卫生条件、索证索票等内容,强化专项检查,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联合取缔。今年1月至10月底,全市依法取缔流动食品摊贩64652起,整治夜市烧烤摊16782起。

三是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在办理登记备案时,基层监管所与“三小”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结合日常检查,及时提示、督促、帮助“三小”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监督抽检,提升安全水平。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和快检监测,对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的,要求停业整改并严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