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28.11.2018  17:32

  11月28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杨鹏飞、施志胜,秘书长龚文军和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媚关于提请审议杨永红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荣忠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李金昌等四名同志职务报告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期义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杨云峰等二名同志职务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分别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杨永红为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李金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浩文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杜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杨正菊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杨云峰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维云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华松向杨永红颁发了任命书。

  李华松强调,此次常委会会议是按照市委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新组建部门人员进行任命专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此次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序幕。希望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认识与市委的决策部署统一起来,切实把党委意图转化为人民意愿,服从大局,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服务改革。希望被任命人员不负厚望,不辱使命,尽快转变角色,尽快投入新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涨的干劲,更加扎实的作风,为临沧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段春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莹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