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建立“123”工作机制打造食品药品稽查新格局

19.07.2017  18:27

近年来,保山市把食品药品案件查处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四个最严”要求,有力提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与稽查执法工作效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执法实践中,探索建立了“一体执法、两轮并驱、三向并重”的“123”食品药品稽查机制,取得明显成效,食品药品稽查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一体执法,打造案件稽查新格局。 确定了“人员向大要案集中,政策向大要案倾斜”的工作思路,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全力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百日专项行动等有效措施,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两轮并驱,打造全民稽查新格局。 一是部门合作。加强与公安、农业、粮食、卫计委、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交流与协作,不断强化系统内外稽查工作信息的分享互动。2017年1至6月,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83起,罚款150余万元。二是政企合作。建立电话、信函、电子信箱、来人等多种渠道投诉举报受理途径,对举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奖励,鼓励企业提供打假线索,寻找制假贩假“窝点”,建立了群众参与的联合打假机制。上半年与药企合作成功查处了销售假药案2起,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切实保障了守法企业的利益。

三向并重,打造规范稽查新格局。 一是注重能力提高。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打牢依法办案的法律知识基础,结合食品药品稽查中的疑难案件,组织办案人员共同交流,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注重严格监管。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假劣食品药品立案查处率达到100%。三是注重规范执法。制定并完善《案件查处工作制度》、《案件办理时限制度》等14个行政执法制度,同时严把立案关、取证关、定性关、审核关、处罚关、文书关等“六关”,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谐监管氛围。

截止6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7168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8987家,下发监督整改通知书2052份,取缔无证经营25起,接受投诉举报33起,共立案查处183起,罚款150余万元。食品药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