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四举措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

31.08.2017  10:54

近年来,楚雄州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廉洁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在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中做到了便民惠民。

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制定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发办事指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核发办事指南》(《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0号明确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办事指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办事指南》,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了办理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同时明确了州局各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局的工作职责。2013年至今,全州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6401件,涉及下放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2033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468件、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602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963件、核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5件),所有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100%在承诺期内办结,未出现一起业务滞办、拖办现象,无一起不满意和投诉。

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依法进行简化,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审批时限,第一项是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期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第二项是申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审批期限由45个工作日缩短到32个工作日,第三项是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4个工作日,经过梳理后,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权范围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期限平均缩短9个工作日,平均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达28.4%。

三是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在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于2014年3月下放县市的行政审批事项两项: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和委托下放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包含医疗器械专营店、隐形眼镜店及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于2016年4月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批权限按照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关要求和有关规定,移交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四是构建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围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更好服务公众的目的,进一步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线接受申请,并按时对行政许可信息数据进行公示,进一步方便公众办事。2017年1-7月,全州共发布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告25期,回复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管理系统咨询投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