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27.09.2017  18:32

  9月26日下午,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期间,市第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市第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左光荣主持会议,市第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到会指导。

 

  6月23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在对《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过程中,法工委共收到各方面的意见164条,其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63条,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101条,法制委、法工委对164条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对涉及《条例(草案)》的重大问题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党组作了请示报告,充分吸纳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提出的指导意见,对《条例(草案)》逐句逐条进行斟酌修改完善,先后12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条例草案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突出地方特色,有较强的针对性。条例草案着眼现实,面向未来,以解决南汀河保护管理中存在问题为导向,根据的关法律,科学合理地设置了若干行政措施,行政措施规定具体,目标指向明确,行政处罚幅度设置适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充分体现了“山变绿、水变清、景变美、民变富”的立法宗旨和原则。形成了提交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

  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条例(草案)》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参会人员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18条的审议修改意见。法制委员会对提出的18条的审议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法制工作的副秘书长、机关调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参加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