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伟: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中的讲话

04.12.2014  19:27
 

践行宪法  依法行政

——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中的讲话

省法制办主任  张宪伟

2014年12月3日

 

同志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明天,我们将迎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在今明两天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纪念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事件,就是要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就是我国现行宪法,它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宪法实施32年来,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习总书记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同志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结合本办实际,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强化宪法意识,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要紧紧抓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个关键,要结合职能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下步工作中,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立法工作计划。立法项目要结合我省实际、突出特色,切实解决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投资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保护、社会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对社会高度关注、行政管理急需、条件较为成熟的,要集中力量抓紧完成,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政府规章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此外,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等等本办的其他工作都要恪守以民为本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工作都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同志们,年底将至,各项工作纷繁复杂,许多任务都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值此关键时刻,大家要进一步凝聚共识,保持定力,坚定信心,团结奋战,全力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明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