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

29.09.2017  21:14

近日,省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

会议要求,全省质监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将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指导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率先行动起来,深入调研、精心谋划,拟定出台实施意见,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带头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一是要在抓好学习上下功夫,全系统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有关文字实录,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二是要在抓好宣传上下功夫,全系统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全媒体,依托“质量之声”、“云关注·质量强省在行动”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指导意见》,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要在抓好协调上下功夫,《指导意见》面向全党全国和各行各业,涉及多个部门,要认真履行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见诸行动,务求实效。

四是要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全系统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夯实质量技术基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以质量提升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局领导,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长、副组长,省局两

总师,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