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质监局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

13.10.2017  12:53

2017年10月9日,玉溪市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质检总局有关方针政策,专题研究部署了质量提升行动重点任务。

会议提出,《指导意见》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对玉溪市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方式和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一要闻声而动。质量提升的时代强音已经奏响,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要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二要下大力调研质量问题,要抓点,带线,促面,精准发力,树立典型质量示范,以标杆企业带动产业和区域整体质量提升。三要创新突破。要深刻认识当前的市场需求和企业质量状况,研究企业对于质量提升的新需求,贴近市场做好服务。四要充分发挥市局作为玉溪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组织各质量强市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指导意见》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