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27.12.2017  00:14

  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出席发布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就贯彻实施好《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分别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涛主持发布会。

  李华松指出,南汀河是临沧的母亲河,目前面临着巨大的生态压力,及时制定出台符合临沧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对南汀河依法进行保护管理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对于加快全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生态保护,推进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脱贫奔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李华松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南汀河保护管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位置,采取政府主导,积极抓好《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大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宣传贯彻《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热爱、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保护南汀河河流资源的永续利用。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杨世吉介绍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市水务局局长周状生介绍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目的、特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的措施等。

  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如何加强南汀河流域矿产开发活动管理,促进南汀河流域生态修复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共七章五十条。该《条例》于2017年9月26日临沧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春城晚报临沧记者站、民族时报驻临沧记者站、云南法制报驻临沧记者站、云南经济日报驻临沧记者站、临沧日报社、临沧广播电视台、今日临沧, 各县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工作机构、常委会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