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84号提案的答复

10.10.2019  12:42

对第120200284号重点提案的答复.PDF

A

(公开)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284号提案的答复

赵春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政策扶持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提案》(第120200284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投资促进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奖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政策资金引导作用”的建议

(一)省级支持“绿色食品牌”发展等的相关政策

一是2018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把云茶产业作为推动全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向绿色化方向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优先支持,明确了绿色、有机基地建设的奖补标准、建设规范的茶叶初制所奖补标准、茶叶绿色品牌的奖补标准等,这为今后其它产业发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提供了政策指引。2019年5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财〔2019〕8号)中,明确了对面积500亩以上获得绿色认证、有机认证的茶园,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亩100元、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集中连片基地面积500亩以上的绿色有机茶园,分别给予2万元/个、4万元/个的认证资金奖补;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予20万元/个资金奖补的细化政策,推动了“三品一标”产品的认证。目前,今年绿色茶基地、茶产品和有机茶基地、茶产品的资金申报工作已经进入了审核阶段,正在对各个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奖补。

二是近期省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  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择优创建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期为3年,省财政每县每年补助3000万元,“一县一业”示范县的主要内容就是加快绿色有机产业的发展,包括构建产业体系标准,推行绿色有机化的生产方式,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等。

三是《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实行)》,针对省内注册投资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及咖啡等重点产业且符合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方向的企业将予以奖补。自2018年8月1日起,对企业新增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省财政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企业新增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5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省财政按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有关州、市对企业新增5亿元以下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给予相应扶持。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财〔2019〕8号)落地工作,确保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奖补工作的真实性。二是做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  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落地工作,确保“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产业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的增长。三是鼓励各州(市)在支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中,明确对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的资金奖补政策。

二、关于“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加强监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

(一)国家级、省级支持“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等的相关政策

一是2018年开始了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设立了“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专项奖补资金,2019年进一步完善“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指标评价体系,对获奖企业给予了表彰奖励,极大鼓励提高了广大企业发展绿色有机产业和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2016年起,根据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为促进资金分配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省对下农业转移支付各专项资金已全部整合为一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以“因素法”为主分配下达到各州(市),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县(市、区),该项资金可统筹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环节(包括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等),各地可结合本地产业实际,自主安排资金重点支持“三品一标”认证项目。

三是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下达我省2000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和“三区三州”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已确定在禄劝县、昭阳区、富源县、石屏县、广南县、宁洱县、云龙县、玉龙县、香格里拉市、永德县等10个县(市、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及品牌建设项目,资金已经下达,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实施。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继续落实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资金奖补政策工作,提升我省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引导“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和企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二是加强“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的质量监管,使获奖企业不断提高质量控制生产能力,成为引领云南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三是加强2019年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及品牌建设项目推进的落实,确保达到传承地域文化,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地域品牌影响力的目的,同时做好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及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三、关于“补齐品牌宣传短板,唱响高原特色‘绿色食品牌’”的建议

(一)省级开展“绿色食品牌”宣传工作的情况

一是开展2018年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工作,做好云茶、云花、云菜、云果、云药等“10大名品”宣传工作,2019年从5月开始启动评选工作,8月选出入选企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次评选活动,高规格组织评选活动和会议,2018年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表彰会议,发表重要讲话,2019年对获得“10大名品”的企业品牌,授权统一使用云南“绿色食品牌”LOGO,将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表彰。

二是利用各类平台积极提升我省“绿色食品牌”知名度。目前,全省已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5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2件,农产品地理标志82个,为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积极动员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示推介活动。主要有:1.推荐我省“勐海茶”地理标志商标参加中华商标协会、中国工商出版社、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发起的“发现地标之美”主题活动,并在2018年中国国际商标节上,进入中华商标品牌博览会的地理标志馆,作为全国范围内推荐评选的10件优秀地标产品之一进行展示。2.组织“云南白药”“滇红”“后谷咖啡”“龙润集团”等企业参加首届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提升我省企业品牌知名度。3.组织“普洱茶”“寻甸牛干巴”等地理标志产品参加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地理标志专题展。4.省市场监管局指导昆明诺仕达集团“七彩云南”品牌获得“中国品牌档案存档品牌”殊荣。

三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全方位加强对云南绿色食品公用品牌、名品、名企的宣传推介。1.利用展会平台宣传推介,在我省举办的南博会(商洽会)和“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暨绿色食品投资博览会,以及赴省外参加的进博会、西博会、东北亚博览会等展会上,采取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云南绿色食品品牌。2.利用推介会专题推介,在沪滇经济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滇港经济合作以及省外企业家考察团赴滇考察等时机,采取专题推介的形式,深度推介云南绿色食品。3.在精准招商中经常推介,在平时的精准招商活动中,结合对接企业的特点,针对性推介云南名品,详细介绍云南绿色食品的生长自然环境优势、错季优势、特色优势、品质优势、原料优势和区位优势等,不断提高云南名品知名度、美誉度。

四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1.组织企业开拓中东绿色食品市场,在阿联酋迪拜和伊朗德黑兰举办了中国云南绿色食品牌推介会及采购对接会,提升云南绿色食品中东地区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2.制定绿色食品国际市场开拓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绿色食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指导意见和绿色食品开拓中东市场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巩固传统东南亚、港澳台市场,挖掘日韩潜力市场,开拓中东等新兴市场提供了政策保障。3.开通昆明-迪拜货运航线,为我省农产品进入中东市场缩短了运输时间,保持了鲜活农产品新鲜度,提高产品竞争力,为扩大我省蔬菜、水果、鲜花等绿色食品中东市场份额创造有利条件。4.推动设立迪拜商务代表处,依托云南农垦集团在迪拜设立云南商务代表处,为我省农产品企业开拓中东市场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参展协助、市场需求等信息,加快推进我省开拓中东绿色食品市场步伐。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组织互联网、新媒体等,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开展的“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工作进行宣传,推动全省农业的绿色发展,加快全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的大幅增长。二是编印“三品一标”宣传册,广泛向社会和群众宣传“三品一标”基本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度、认知度,树立全省上下共同推动“绿色食品牌”的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好认证企业产品参加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农交会等展会,鼓励和支持认证企业参加各地知名农产品博览会和推介活动。三是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侵犯我省商标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严厉打击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行为,打击制假、售假、仿冒、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指导我省商标品牌企业受到损害时,依照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持续开拓国际市场。按照既定方针和计划,巩固传统东南亚、港澳台市场,挖掘日韩潜力市场,开拓中东等新兴市场,稳步提高目标市场的占有率。五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重点做好地理标志品牌的保护工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组织修订完成第一批涉及我省的中欧地理标志清单普洱茶、罗平小黄姜两个产品技术规范;组织推荐勐海茶、昌宁红花等13个地理标志产品争取纳入到第二期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清单。

四、关于“加强统筹,理顺关系”的建议

(一)开展情况

按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等职责分工要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绿色食品认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以来,双方互相配合、共同参与,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在我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统计、有机认证机构和管理等方面,通过不定期和定期的开展情况互相通报,相关工作会议互派员参加,逐步建立起了信息共享、联合监管的联系工作机制。

(二)下步工作计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齐心合力,齐抓共管,落实“向前进一步、向后退一步”的监管要求,共同抓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三品一标”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答复中的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笑莹 0871-65352905,13708426807)

附件1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建议、提案√     第120200284号

事   由

案   由

关于加大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政策扶持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提案

承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经办人

何笑莹

职务

主任科员

电话

65352905

面商

情况

1.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积极与提案委员多次沟通,于5月底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提案办理领导小组;2.8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邀请督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会同提案委员,到云南凯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联合调研,实地考查了我省绿色食品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提案委员进行第一次面商,委员和督办单位对提案答复初稿予以肯定;3.8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提案办理面商会议,就办理情况与提案委员进行正式面商,省政协何波副主席出席并讲话;4.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面商情况修改答复意见提交委员和督办单位审阅,均表示非常满意。

代表

委员

签署

意见

说明:1.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采取面商方式的,均需规范填报此表。

2.登记完毕后,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代表联络处(0871-64105437、64151070)或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0871-64608065、64608066),同时送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0871-63631466、63619569)。

附件2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赵春山

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284号提案

提案者通信地址及电话

昆明市穿金路156号13楼 13888123246

承办单位名称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反馈意见:

备注:您对该单位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或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此表中说明,并邮寄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以便我们改进工作。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2号政协提案委(办公室);邮编:650228;联系电话:0871—63997058、63997059;传真:0871—63997056;邮箱:[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3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建议¨        单独办理¨    分办¨

提案t          主办t  协(会)办¨

标题

关于加大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政策扶持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提案

承办

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人

何笑莹

是否

开展

调研

是√

(调研简况)

8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邀请督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会同重点提案赵春山委员,到云南凯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联合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赵春山委员对重点提案的办理方案、回复意见表示满意,对重点提案办理认真细致积极的态度给予充分肯定。

协商

方式

面商

其他方式

(具体说明)

积极与提案委员沟通、与会办单位协商,形成答复意见。

办理结果分类

A类

B

C

办理结果是否公开

公开

不公开

A类件

成果

转化

情况

积极落实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政策扶持,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B类件

承诺

情况

承诺事项及

时限

责任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注:1.A类件成果转化情况:采纳意见、建议出台的政策、文件,解决的实际问题。

2.B类件承诺事项及时限:复文中承诺解决和落实的具体内容及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作出承诺事项的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