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14.10.2019  01:54

民进云南省委:

您们在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动农业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提案》(第141号),交由我厅办理。提案全面分析了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制约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提高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对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全省共有农业龙头企业4054户,其中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44户。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的龙头企业152户;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龙头企业97户,其中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龙头企业35户;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的龙头企业98户;龙头企业拥有农业科技人员12826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3165人,技术推广人员9520人。目前,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共有517户。

一、关于内培育,外引进,着力培植科技型大企业

(一)注重培育研发意识强的省级龙头企业

2017年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认定成员单位对《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省内领先水平”作为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指标之一。2018年新增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4户,总数达到844户,2019年将继续按照《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云农企〔2017〕6号)做好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二)注重引进国内外“科技型”大企业

注重引入“科技型”大企业,同当前我省正在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招商大行动是一致的,省投资促进局将继续牵头抓好“绿色食品牌”招大引强工作,培育壮大我省“绿色食品牌”新主体。研究支持“绿色食品牌”“科技型”大企业的相关政策,积极向投资企业进行宣传,并为投资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的优惠扶持提供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注重提高农业小巨人研发意识

为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围绕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部署安排,2018年开展了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申报条件中对企业在创新水平和发展能力有较高要求,尤其是在“20佳创新企业”评审环节中企业研发经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拥有研发机构或技术创新中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人才支撑等方面作为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2019年将继续在“中国农民丰收节”表彰“10 大名品”“10 强企业”和“20 佳创新企业”,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集群发展,提高企业研发意识和创新能力,扶持企业应用新科技、开发新产品。

2019年将重点推进云南绿色食品国际交流合作研究中心规范运行。在该研究平台上,企业提出研究课题和技术难题,由该中心负责审题、面向全球招标,吸引世界一流的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开展技术攻关和专业咨询。以开放的眼光、国际的视野,实现生产提出问题、科研解决难题,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形成“绿色食品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一流的科技支持。

二、关于强科技,促转化,致力增强大企业新动能

(一)建立“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副经理制度

为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我省整合省、市(州)、县三级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的三类科技资源,成立了茶叶、蔬菜、花卉苗木、水果等20个产业技术体系。聘请首席科学家20名,设立专家岗位121个,设立综合试验站175个,每个体系吸收1-2家企业成为创新基地。产业技术体系突破了体制的束缚,建立了“人不为体系所有,但为体系所用”的机制,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目标,培育新品种,集成新技术,建立产业技术高地,树立产业技术标杆。对提案中建立“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副经理制度”事项,我厅将结合职责职能,汇同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积极探索建立“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副经理制度”的路径和方式,帮助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设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应用进步奖

按照《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规定,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设有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云南省技术发明奖和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这三个奖种包括了对农业领域的优秀成果的奖励。同时,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还设有科技创业、科技创新团队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分别对依靠科技创新,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效益,具有明确团队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的创新团队,以及通过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在企业内建设实施技术创新系统工程或技术创新平台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已包括了对在农业产业化中,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中成绩显著的企业的奖励。

(三)规定“科技成果转让的最高提取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奖励报酬比例不低于5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0号)规定奖励报酬比例不低于60%。目前,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云南省科技厅牵头正在研究制定《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征求意见稿)。结合云南省实际,按照“约定优先”的原则,《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科技成果转让的提取比例不低于70%”,未规定提取比例上限。

三、关于建平台,强支撑,努力构建企业发展新环境

(一)建立农产品加工人才教育培训平台

目前,云南省从高职到本科均设置有农产品加工相关专业。高职专业有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等,连续本科专业是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目前我省开设农产品加工相关专业的高职在校生为760余人,本科在校生有5350余人。省教育厅将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加强“新农科”建设。重点是以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的涉农专业,布局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型涉农专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协同育人等方面的改革。

加大农业专业人才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3年以来,云南省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以培育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目的,稳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全省试点示范县达35个和1个整体推进试点市,累计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资金达4.6亿元,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3.7万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3067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32000人,职业经理人90人,其他类型94843人。

(二)建立农业科技转化应用平台

2018年10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已提出建设目标:到2020年,以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为重点的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面向南亚东南亚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成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依托平台培育和汇聚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以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为纽带,以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为支撑,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与转化应用.以加快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建设1-2个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力争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我省落地.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120亿元。目前,为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制定《云南省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

(三)构建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平台

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云南农产品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支持构建全链条、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可追溯、高效率的农产品现代化物流体系,建立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销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电商发展,鼓励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专卖店,进一步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围绕云南“绿色食品牌”八大重点产业,打造有品质保障、“产品库+公共服务+营销渠道”融合的“一部手机云品荟”供应链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在各大主流媒体、网络平台以及户外广告等各类媒体宣传推广云南优质特色农产品。2018年“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187户生产企业、190个品牌、1527个品类入驻“云品荟”,1382个产品实现在线交易。2019年,经省商务厅等部门积极争取,姚安县、永仁县等15个县列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争取到中央财政前期补助经费2.25亿元,全省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达96个,国家贫困县实现全覆盖。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用好《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奖励政策,强化金融、财政、用地和税收政策支持,培育壮大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本土农业龙头企业。优化招商环境,开展精准、定向、专项招商活动,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目标企业以及国内外农业龙头企业、关联企业、配套企业和研发机构来滇投资,设立农产品加工区域总部、加工生产基地、加工研发中心。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组建云南绿色食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瞄准国内外高端市场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组织实施营养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功能性食品。搭建农产品加工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促进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科技研发与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有效对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鼓励加工企业自主设立或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现有平台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加工设备。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和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生产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完善薪酬制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等有关专业。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培养一批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高质量人才、技能人才和创业带头人。

(四)建立信息平台

整合农大国家农业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和云农“12316”大数据推广应用中心资源,建设数字农业平台。加快完善云南农业大数据中心交易功能模块,继续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云品荟”电商平台与“绿色食品牌”有机融合,与阿里、京东、百度等大型知名电商平台及专业平台合作,搭建统一的运营推广平台,扩大云南优质农产品营销渠道。

(五)鼓励农业企业全产业链发展

引导农业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农业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创新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我厅将结合职责职能,汇同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关于加大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动农业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提案》(第141号)相关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民进云南省委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提案相关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巩固办理成果。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