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出惠台“75条措施” 力促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09.05.2019  15:10

云南省《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于日前出台,5月7日,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昆明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文件进行介绍和解读。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朝德介绍,《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75条,涉及云台经贸交流合作、云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胞在云南学习实习、台胞在云南就业创业、台胞在云南居住生活等5大类。“开放力度之大、交流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前所未有,在云南对台工作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张朝德说。

记者留意到,惠台“75条措施”中,涉及云台经贸交流合作方面的内容最多,共34条,其中充分突出了云南的重点产业和发展优势。例如在鼓励台商投资“三张牌”方面,文件中明确,对在云南新设或增资的年实际台资金额超过2000万美元,且投资于“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台资项目,按“一项目一议”的方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重点支持;在鼓励台资参与辐射中心建设方面,文件中指出,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依托各类园区、口岸等平台参与“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吸引台商台企以加工贸易、跨境贸易等多种形式参与中越、中老、中缅经济合作区建设,拓展东盟、南亚市场,并享受边境合作区、跨境合作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边境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灿在会上介绍,“75条措施”鼓励和支持台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云南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并逐步为他们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的待遇。例如在入学方面,文件中就明确,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入学和升学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当地对台湾同胞子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报考有关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