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31条惠台措施” 结合我省特色产业优势 云南出台75条措施惠台胞

08.05.2019  16:21
 

本报讯(记者 韩成圆)  5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云南省《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我省将通过75条举措扩大云台两地各领域、界别、行业的交流交往,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云南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促进两地民众心灵契合。

若干措施》涵盖了云台经贸交流合作、云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胞在云南学习实习、台胞在云南就业创业、台胞在云南居住生活等5个方面内容。75条措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原则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同等待遇、突出融合云南发展、突出台胞诉求回应、突出高效便捷服务,旨在更好适应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好解决台湾同胞在滇学习、就业、创业、生活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省台办负责人介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聚焦中央“31条惠台措施”,结合云南边境线长、口岸多、园区种类丰富等优势,紧扣我省8大重点产业、“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数字经济等发展方向,《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台企依托各类园区、口岸等平台参与“一带一路”、辐射中心等建设的举措。

具体来看,以重大奖补政策鼓励台资入滇,如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和台湾法人与大陆同胞和大陆法人合资合作,在云南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

以优惠措施鼓励台资参与辐射中心建设,以降低生产要素成本促进台资落户园区,如加强台资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云南台资企业可同等享受重点产业发展、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等方面的用电扶持政策。以可行性措施增进台胞在滇获得感,如鼓励在云南的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同胞办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使用电子支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