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面打响古城5A级景区保卫战

26.10.2015  12:32

      近日,针对国家旅游局通报和媒体曝光丽江古城旅游乱象,丽江市紧急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古城景区旅游秩序和提升5A级景区品质整改方案》,随着各个细化实施方案的实施,剑指“十一大”旅游乱象的丽江古城5A级景区保卫战已全面打响。
      整治背景:丽江古城存在“十一大”旅游乱象
      10月9日,国家旅游局通报了丽江古城景区存在欺客宰客情况严重,出租车普遍不打表,商户存在欺客行为,餐饮场所等价格虚高,多数商铺无明码标价,环境卫生脏乱差,卫生设施及人员不足,垃圾清理不及时,安全提示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并给予严重警告,要求6个月时间整改。同时,媒体还曝光了丽江古城存在的揽客、拉客、酒托等现象。对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专家暗访古城发现的上述问题,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为所指出的问题都是比较客观真实的,从不同层面反映了丽江古城作为5A级景区在管理和运营方面与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立即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认真研究制订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和11个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欺客宰客专项整治工作组、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价格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酒托”揽客专项整治工作组六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推进整治工作。
      整改目标:重塑5A级景区形象 全面恢复景区品质
      针对国家旅游局专家暗访发现的问题,对照《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标准要求,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古城景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原因,找症结,立即采取行之有效、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彻底整治11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在1个月内达到5A级景区的各项指标要求,重塑丽江古城5A级景区形象,全面恢复景区综合品质,把古城景区打造成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智慧化景区,环境良好、秩序井然的文明景区,加快推进精品5A级旅游景区建设。
      整改方法和步骤:六个月完成整改通过复核
      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国家旅游局复核验收,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0月10日至11月10日为全面整改阶段。各职能部门将深入开展规范古城景区旅游秩序整改工作。整改突出抓好旅游秩序转变、服务质量提升、环境卫生改善、基础设施提质等方面,加大对古城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力度,提升环卫保洁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并强化管理,完善景区导览系统、安全标识等旅游服务功能,对揽客、拉客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11月11日至2016年1月11日为查缺补漏阶段。各职能部门将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促检查方案,集中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查缺补漏,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问责。
      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4月10日为巩固完善阶段。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古城景区旅游秩序的长效机制,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回潮。其间将邀请省旅发委等省级部门对古城整改工作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对省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做好迎接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委的复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整改任务:剑指“十一大”旅游乱象
      针对国家旅游局通报的10个问题及媒体反映的酒托、揽客现象,各级各部门将严格按照此次整改的目标任务和期限,派出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狠抓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在11月10日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乱象一:古城欺客宰客情况严重
      针对古城欺客宰客情况严重的问题,整合市、区工商执法力量,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经营户实行上限罚款;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一律依法取缔;深入开展诚实守信经营宣传活动,加强对经营者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在古城景区设置温馨提醒牌,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欺客、宰客等行为;加强税务稽查,对拒开发票、出具发票不规范的经营者进行严处;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坚决杜绝欺客宰客行为。
      乱象二:商户存在欺客行为
      针对商户存在欺客行为,对古城景区内商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签订合法经营的责任书,查出有欺客宰客行为的依法吊销准营证、营业执照、消防合格证,涉嫌诈骗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处;在古城景区每隔200米设置一个投诉(举报)箱;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等欺客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商铺的欺客行为。
      乱象三:出租车普遍不打表
      针对出租车普遍不打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从重处罚出租车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累计2次查实有不打表等违规行为的,对出租车经营者处以严重警告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当事驾驶员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处罚,累计3次查实有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对出租车经营者处以取消经营许可的处罚,对当事驾驶员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处罚;对所有出租车经营者开展集中培训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出租车经营许可退出机制;尽快研究出台丽江市出租车改革方案,从根本上治理出租车经营行为不规范、出租车运力不足等问题。
      乱象四:餐饮场所等价格虚高
      针对餐饮场所等价格虚高的问题,对古城餐饮场所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餐馆的价格指导,规范价格;开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价格虚高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上限处罚,净化古城消费环境,坚决杜绝古城餐饮行业价格虚高问题。
      乱象五:多数商铺无明码标价
      针对多数商铺无明码标价,对古城商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实行价格公示,并要求向消费者主动告知商品和服务价格;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经营者进行价格政策宣传,提醒告诫,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经营户,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上限处罚、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准营证、营业执照;实行每月一检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古城商铺出现无明码标价的问题。
      乱象六:环境卫生脏乱差
      针对环境卫生脏乱差,将加强古城景区及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影响景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限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古城景区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向景区内经营户、居民、游客广泛宣传《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户和居民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每月1次爱国卫生运动和每年2次河道清淤活动,彻底改变古城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
      乱象七:卫生设施及人员不足
      针对卫生设施及人员不足,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加强环卫人员配备,增补13辆应急备用车和20辆人力三轮垃圾车,增补和更换果皮箱450个,升级改造不达标公厕;新增环卫人员20人,提高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延长至每日23时。
      乱象八:垃圾清理不及时
      针对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合理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加强人员配备,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告知古城经营户、居民集中清运垃圾时间,对未按照规定任意丢弃垃圾的给予上限处罚。
      乱象九:安全标识提示不到位
      针对安全标识提示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排查古城内各路段、巷道安全标识情况,严格执行安全标识,实行统一制式、定点挂置、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加强维护的规范管理措施,合理、正确设置安全标识,增加安全警示标识230块,使游客能够随时、随地辨识安全提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乱象十:消防设施不完备
      针对消防设施不完备,将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在古城景区内新增2辆消防车,10辆消防摩托车和10台机动泵,设置165个消防器材箱;对古城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普查,立即维修和更换已损坏的消火栓;推进给水管网升级改造,科学合理增加消防水闸和消防取水平台,完善北门社区5000立方米消防水池增压稳压设施和管网敷设工作;集中1个月时间针对古城景区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畅通火灾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加强对古城内的经营商户法人、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志愿消防队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乱象十一:存在揽客、拉客、酒托
      针对古城存在的揽客、拉客、酒托等问题,在古城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并通过官网、微信、微博及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在古城内揽客、拉客人员集中的社区进行教育引导并实时劝返,对屡教不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重处重罚;对发现存在“养酒托”等行为的酒吧、休闲吧,一经查实,立即查封停业,一律上限处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吊销相关证照,坚决杜绝古城内揽客、拉客、酒托等现象。
      据悉,为全面打赢这场丽江古城5A级景区保卫战,将强化整治工作责任追究。监察部门对此次丽江古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开展追责工作,针对所通报的古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在全面抓好古城景区整改的同时,丽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旅游市场秩序大整顿,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坚决整改影响旅游良好发展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一切损害丽江旅游形象的事件和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和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