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3县市荣获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称号

21.03.2017  11:04

近日,省人民政府命名了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其中大理州大理市、洱源县、剑川县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漾濞县苍山西镇等29个乡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标准着大理州生态创建提档扩面工作取得新突破,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标兵夯实了基础。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兴、大理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夯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努力建设美丽幸福绿色家园,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标兵。

全州通过扎实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编制实施大理州及12县市生态建设规划,形成了完整的生态建设规划指导体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州级和各县市分别成立了生态创建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州和各县市生态创建工作方案;强化创建工作保障,启动实施大理州生态创建奖补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保护,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积极促进高原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发展,全力打造生态旅游品牌,不断壮大全州生态经济;广泛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全州生态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目前,全州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75个、州级生态村798个,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技术评估,44个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已进入国家环保部复核阶段,16个乡镇完成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申报工作,全州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力的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