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民县喜获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称号

20.03.2017  20:33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市、第二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和第十批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的通知》,富民县名列其中,荣获省级生态文明县称号。

2008年11月,富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富民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8-2020)》,富民县全面启动生态县创建工作。多年来,富民县广泛深入开展了省、市级生态村、省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全县6镇(街道)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其中,东村镇、赤鹫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罗免镇、散旦镇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通过省级检查并上报,待国家环保部命名。2015年6月底,富民县申报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同年8月通过省级专家组技术评估,2016年4月通过考核验收,2017年3月被云南省政府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县。

此次富民县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是对富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为富民县积极争当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奠定了坚实的环境基础。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