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扎实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确保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公开透明

31.07.2015  13:15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三定方案规定,于近日完成了本系统依法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行政职权共十大类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工作,以及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共梳理委机关内设机构23个,直属(联系)单位31个;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0余部;共梳理出6类320余项行政职权,以及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2500余项,追责情形2080余项。 

在此次梳理行政职权过程中,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和印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笑春为组长,副主任张宽寿、驻委纪检组组长寇静冬为副组长,各处(室、局)、驻委监察室和省卫生监督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建立工作联络和会商制度。紧紧围绕加快卫生计生系统建设,以转变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梳理工作,为努力构建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保障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对现有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行使主体(责任主体)、名称(责任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对象、追责依据、运行流程图,以及针对职权运行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定廉政风险点,公布举报电话、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套上责任的“紧箍咒”,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更加公开透明,责任更加明确。



发布部门: 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