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7年5月23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 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任务要求,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围绕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统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大力弘扬“临沧作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 李华松
责任委(室): 常委会各委(室)
2.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落实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月底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 李华松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发挥长效,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4.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各委(室)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7.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以及“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责任领导: 李华松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9.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管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工作规定(试行)》,认真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开展好年度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
责任领导: 张正龙
责任委(室): 常委会各委(室)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配合好巡察工作,同时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11.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党务、立法、监督等工作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责任领导: 张正龙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12.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咬耳扯袖,小过即问,小错即纠。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13.严控“三公”经费,并进行公开。
责任领导: 张正龙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二)落实监督责任
14.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时表态发言、履职中进行工作述职的监督。
责任领导: 代 猛
责任委(室): 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选联工委。
15.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力度。
责任领导: 肖 涛
责任委(室): 常委会农业工委
16.把“为民办实事说实话”和“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作为开展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载体,主动激发代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责任感。
责任领导: 施志胜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选联工委。
17.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及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各委(室)
18.认真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责任领导: 张正龙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19.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相关要求,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责任领导: 张正龙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20.依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国有资产、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查和监督。
责任领导: 李志勇
责任委(室): 常委会财经工委
21.加强对政府和司法部门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责任领导: 代 猛
责任委(室): 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三)加强作风建设
22.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构建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 张正龙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2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执纪力度,严厉整治收送礼金红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宴请事宜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
责任领导: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常委会各委(室)
24.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在从严治党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宣传,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以优良的作风带动社风民风。
责任领导: 王 菊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25.做好民主评议机关工作,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领导: 张正龙
责任委(室): 常委会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机关干部日常监管,圆满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报送和提供相关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抽查、专项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强化痕迹资料管理。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追究。 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保留正处级、副处级待遇干部。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