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打造水利安全“防渗墙”

08.10.2014  18:33

扛起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打造水利安全“防渗墙”
——杨立华书记在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

9月22日,云南省部分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在昆明召开。按照会议要求,杨立华书记代表省水利厅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会上作了《扛起主体责任同为主业推进筑牢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防渗墙”》的交流发言。

杨书记指出,近年来,随着我省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全面推进,全省水利系统面临着高风险、高危机的严峻考验。要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工程、生产、资金和干部“四个安全”,党风廉政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省水利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水利部党组有关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理念,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着力打造水利党风廉政建设“防渗墙”。

一是坚持四位一体,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厅党组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部省要求上来,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水利安全保障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及时制定了《云南水利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等四项制度,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改革、管理一起作为主业同步推进、共同落实。

二是坚持三管齐下,坚决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厅党组紧紧围绕“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厅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厅党组领导班子、厅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厅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三个责任。同时,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坚决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通过深化改革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突出一个“新”字。提出了筑牢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防渗墙”的新目标,创新完善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述廉、廉政谈话、作风建设、权力公开、联系群众、廉政汇报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纪检机关介入、人民群众参与水利项目监督的联动新机制。

(二)通过加强整改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突出一个“实”字。做到谋划工作实,整改措施实,加强了对全厅19个内设处室、12个直属单位和4个协会学会的监管,实行全覆盖。并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干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漏洞进行了认真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时纠正整改工作中出现的不良倾向。

(三)通过支持执纪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突出一个“严”字。工作要求严,调配了2名干部充实到驻厅监察室工作,并快速配齐了省水文局、设计院等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加大了干部轮岗交流,并提出严格要求,强化监督责任。工作纪律严。严格执行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规定,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三转”,有效理顺了工作关系,纪检组长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执纪问责严。强化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和 “一案双查”制度。

杨书记表示,省水利厅党组将在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积极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水利党风廉政建设“防渗墙”,为水利改革攻坚和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