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印发《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06.09.2017  14:35
临人党组〔2017〕4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7年9月4日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意见》(临发〔2017〕25号),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全市人大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 “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听党话,跟党走,凝聚推动临沧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一)使人大系统各级党组织成为“党的光辉照边疆”的具体组织和阵地。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以支部为重点,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抓手,深入实施“先锋模范工程、战斗堡垒工程、阵地建设工程”三大工程,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全市人大系统各级党组织服务边疆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成为“党的光辉照边疆”的具体组织和阵地,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党的光辉实实在在照到边疆各族群众的心坎上。

(二)使 人大系统 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党的光辉照边疆”的使者、责任人和实践者。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带头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和边疆各族群众心想在一起、话说在一起,一起干、一起苦,真正当好使者、责任人和实践者。

(三)使人大代表成为“党的光辉照边疆”的桥梁和纽带。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更广泛、更密切的独特优势,把“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开展与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和“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活动结合起来,找准结合点,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上求实效,通过更直接、更广泛、更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所思、所想、所盼,积极宣传并助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又向党和国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使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让党的光辉照耀到村村寨寨,落实到各项人大工作的实践中。

(四)教育、引导、塑造群众,使边疆人民维护核心跟党走。 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发挥人大工作联系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优势,把调研、检查、视察等工作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塑造群众,让边疆各族群众清楚地知道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清楚地知道党和国家的关怀,清楚地知道边疆的发展变化,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热爱党中央、热爱总书记,维护核心跟党走。

  三、实施内容

“党的光辉照边疆”是党团结带领边疆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兴边富民奔小康的生动实践。“边疆人民心向党”是长期以来沐浴党的光辉、备受党的关怀的边疆各族人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的朴实回应。全市各级人大既要积极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又要认真深化“边疆人民心向党”,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一)主题实践。 围绕增强“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开展主题实践。要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找准开展实践活动的着力点,把实践活动和人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依法履职、依法监督和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1.在跨越式发展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临沧经济发展的滞后性正在迅速转化成为后发性优势、临沧的区位优势开始成为开放优势、临沧的经济结构与其他城市相比具有其特殊性”的三个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妥善处理经济总量、规模、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人大系统要紧紧围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要强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业经济攻坚战和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的监督,自觉投身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助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牵头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志勇

  责任委(室):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在打好脱贫攻坚战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牢牢抓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条生命线,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抓住“村”这个基础,把脱贫攻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加强对脱贫攻坚的有效监督,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统筹推进“五个一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活动,加强贫困地区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着力培养贫困群众自立自强、不甘贫困、心怀感恩、艰苦奋斗的意识,全面激发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让贫困群众在知党恩中增脱贫信心,在感党恩中寻致富道路。

  牵头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 涛

  责任委(室):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3.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为目标,加强对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调研、视察,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方面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推动临沧打造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扎实推进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示范创建等工程,着力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增进民生福祉。

  责任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菊

  责任委(室):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

  4.在构建“辐射中心”重要门户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辐射中心战略思想统领沿边开发开放,以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为契机,在国家战略目标下明确方向,在国家战略布局中找准定位,在国家战略实施中积极作为。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布局和目标,抢抓机遇,不等靠要,率先发力,在对缅开放上争当马前卒、排头兵,以企业、文化、地方、民心“四个先行”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加快构建对缅开放新格局,着力做好孟定新城规划建设管理立法的前期工作,努力把临沧建设成为富有发展活力、后发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辐射中心重要门户。

  牵头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吴正昌

  责任委(室): 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5.在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规保障,着力做好城乡清洁条例立法的前期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充分发挥临沧光热水土等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强化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着力建设一批特色城镇,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提升城乡“颜值”和品质,让人民群众在宜居的环境中增强幸福感。

  牵头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代 猛

  责任委(室):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6.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紧紧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这一主题,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党内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真正实现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互促共进。把严的要求和“临沧作风”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用“临沧作风”把党的主张、党的声音、党的号召转化为人民的意志、转化为民生福祉。

  牵头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华松

  责任委(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党总支、各支部

  7.在依法履职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依法行使职权,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大局和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找准工作着力点,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边疆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责任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施志胜

  责任委(室):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二)主题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知党恩感党恩、爱国固边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激起边疆各族人民天然淳朴的情感,更加坚定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让边疆人民永远心向党。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边疆人民心向党”。 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人大系统党员、干部,带头在实践活动的开展中号召人民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贯穿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各个方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进取精神、开拓勇气、创新能力。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廖俊波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把人大干部的精气神引导到改革发展上来。

  2.开展知党恩感党恩教育,深化“边疆人民心向党”。 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临沧的每一个发展变化始终与党的坚强领导紧密相连,临沧各族群众的命运始终与党的命运休戚与共;进一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了解在党的领导下临沧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认识到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临沧各族人民的翻身解放和今天的幸福生活,没有党的光辉照边疆,就没有临沧美好灿烂的光明前景,从而由衷地信任党、爱戴党、拥护党,更加自觉地知党恩、感党恩、报党恩,坚定不移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

  3.开展爱国固边教育,深化“边疆人民心向党”。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向广大干部群众分析边疆稳定形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边疆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从而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强化守边固边责任担当,筑牢“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持续开展边境文明创建工作和边境文明执法活动,深化“军警地共建”“国门党建”和“红旗飘飘”等工程,努力形成“一座边寨就是一个哨所、一个村民就是一名卫士,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守边固边兴边良好局面。

  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正龙同志为牵头领导,各委(室)、机关党总支、各支部为具体责任单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好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研究室,由研究室负责人任主任,选联委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各委(室)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对照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确保有特色、有亮点、出实效。

(一)突出支部建设。 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以党支部为重心,以党支部书记履责为抓手,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为载体,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战斗堡垒。

(二)层层压实责任。 把“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融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工作中,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运用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方式,确保实践活动融入日常、形成常态。要突出实践活动主题,把各委(室)工作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创新探索,以实践活动促进委(室)工作,使实践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

(三)营造浓厚氛围。 要注重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多形式广泛宣传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典型宣传,加大网络和期刊宣传,掀起活动宣传热潮,扩大活动影响力。结合文化氛围营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使“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处级(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