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26.12.2017  01:10


日前,10名党外代表人士受聘担任省检察院第五届特约检察员。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加强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对于推动我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台盟云南省委副主委李志强是此次10名特约检察员之一。他表示,将加强对履职相关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知识、司法业务的学习,尽快熟悉检察工作,认真履行参与案件讨论、接待来访、视察检查等职责,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严格遵守省检察院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依法公正履职。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认识特约检察员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通过加强对特约检察员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探索拓展接受特约检察员监督的途径,宣传扩大特约检察员工作的影响力,积极为特约检察员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切实提高特约检察员工作实效。

我省自1992年12月起开始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特约检察员工作。特约检察员主要职责是对检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提供智库参谋作用。至今全省检察机关104个检察院开展此项工作,共选聘特约检察员483名。特约检察员人选经省委统战部会同相关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产生。

昆明市检察院和五华、盘龙、官渡等6家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高检发政字【2017】72号)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昆明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这也是昆明市检察院第三次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五华区检察院、盘龙区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在此次评比中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西山区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新授予石林县检察院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截至第九届评比,云南省检察机关共有39个院获得表彰,昆明市检察机关就占7席,在全省占比17.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