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源自治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31.07.2017  14:52

  为认真做好沧源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做好交办、督办工作的基础上,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办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听取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查看交办督办痕迹的基础上,走访了部分承办部门和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了解建议办理情况。

  一、主要做法 办理情况

  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后,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83件,主要涉及城乡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旅游发展和民生保障等方面内容。

  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抓好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亲自领办重点督办件、亲自审签所有答复函。

  通过梳理,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将83件建议分别交由29个部门(牵头部门22个)进行办理。目前,29个承办单位都已经明确了具体承办人,并已经开展实地调研、协调研究等相关办理工作。

  有的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如,县委组织部承办的“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建议”(第66号),先后于6月1日、7月11日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提高村组干部补贴的实施意见,从8月份开始村(社区)干部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如,县工商科信局承办的“关于修建嘎多村刀里移动信号基站的建议”(第24号),已经完成勘察选址和立项,移动光缆已开通到嘎多村八组。续办的勐董河保护条例已经十二届县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正在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和按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各承办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理过程中,县人民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及时跟踪问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交办会,对承办工作作全面部署,明确了要求,统一了思想,分解了任务。

  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住把办理代表建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指定专人承办,层层落实职责。

  (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办理程序。一是创新机制。在认真总结往年好的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政府分管领导领办督办、各办理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办理工作机制,从交办、承办、催办、答复到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明确了要求,规定了时限。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使办理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规范操作。将建议办理的答复格式、办理要求分发给29个承办单位,要求各承办单位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工作标准,做到统一交办、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格式。

  三是严格把关。在办理过程中,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认真答复。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退回承办单位责其重新办理,以保证代表满意。

  (三)加强协调沟通,注重工作实效。县人民政府把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的“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始终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实行开门办理,杜绝“闭门造车”;要求重点督办件办理百分之百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面商,所有建议办理百分之百同相关人大代表面商。

  一是办前有的放矢。在办理前及时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糸,了解他们的建议背景和要求,对建议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深入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方案。

  二是办中报告动态。办理中随时保持与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就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视察,让代表全面了解办理情况。

  三是办后及时反馈。办理后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对代表建议涉及的因现行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细致、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四)加大督促检查,狠抓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为做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指定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在督办过程中,督查室坚持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

  今年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已经向各承办单位下发两次书面督办通知、一次电话督办通知。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建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重点催办、重点督办;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

  (五)严肃跟踪问效,切实完善考评。为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县人民政府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充分调动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办理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推进缓慢的部门和人员将进行约谈提醒,力争每个办理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办理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建议重视不够,办理程序不够规范,重答复、轻落实。

  二是部分建议因受政策、体制机制,特别是县级财力有限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办理落实的只做了简单的书面答复,没有做面对面的答复解释,求得建议提出代表的理解。

  三是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交流尚需加强,要克服简单书面答复就完事的现象。

  四是部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推进缓慢,不能将推进本单位中心工作与办理代表建议办理结合起来。

  (二)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措施。针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务必认真改进,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

  一是政府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协调机制,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办理实效。三是继续跟踪部分办理难度大、协调任务重的建议的办理落实进度。

  四是继续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严格奖惩。五是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在向代表做好沟通解释的基础上,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六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督办力度,对两次督查仍未积极办理落实或应敷衍的,与提出建议代表沟通不够,代表不满意的,要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或提出质询。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