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25号提案的答复

02.07.2019  10:22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525号提案的答复

 

夏静委员:

  你在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补齐乡风文明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第120200525号)提案,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你对我省乡风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的高度关注、关心、关爱。你的建议很好,我们通过不同形式进行转化,有的内容已吸收到有关文件之中。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几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我省乡风文明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积极倡导时代新风尚。以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为主题,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抵制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探索建立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全省广大群众树立新型婚俗观,营造文明、健康的人文环境。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2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倡导厚养薄葬,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统筹规划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加大对农村散埋乱葬和豪华墓的治理力度。联合开展了全省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广大农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议事组织。

  (二)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省文明办出台《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其中对文明村镇创建标准、评选程序、动态管理等作出新的规定,把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充实到测评体系当中,丰富了创建内容。2018年我省开展了第八届省级文明村镇创建,创建 310个省级文明村镇,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各个家庭参与创建,评选表彰了120户省级文明家庭。

  (三)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指导、支持各地建设非遗传习馆(所),全省共有28个省级保护传承基地,11个州市级传习中心、257个各级传习馆(所),358个传承点,923个展示室。全省共建成农家书屋13994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实施云南百家“乡愁书院”项目建设,至2018年底,在全省共建成云上“乡愁书院”31家。

  (四)做好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成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25个,申报补助第二批国家补助项目55个,加强对红河哈尼梯田、丽江古城两个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监管和动态监测,进行了元阳哈尼梯田的专项整改。全省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875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908人。

  (五)以农村危房改造助推村容村貌提升。2009年至2016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195.18万户;2017年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2.34万户;2018年下达计划任务24.68万户,全省实际安排40万户,截至2018年11月底,开工40万户,竣工37.3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促使农村建筑风貌得到进一步保护。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很多村庄都有固定的保洁员,负责村庄环境卫生的清扫。

  二、下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围绕“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四大主题,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创新。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二)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作为建设乡风文明细胞工程,按照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的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创评内容,完善创评程序,注重创评过程,让这个老品牌焕发新时代活力。按照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诚信自强、尊重科学、爱护环境卫生、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的“十星”要求,推动创建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

  (三)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和退休回乡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老专家、老战士的作用,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新乡贤文化建设,把以德为先、以德为上,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在农村具有一定影响力,愿意为乡村振兴出力的人视为新乡贤,培育新乡贤引领乡村文化建设,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四)推进农村诚信建设。深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美丽乡村评价体系中,增加诚信在测评中的内容。结合开展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引导群众诚实守信。

  (五)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实施繁荣发展群众文艺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搭建群众文艺交流展示平台,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发挥文化大院、文化示范点、文化中心户、文化带头人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农村群众文艺创作辅导,鼓励农村地区自办文化。持续引导乡村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打造民族民间体育品牌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按照中央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移风易俗的工作部署,坚持移风易俗与脱贫攻坚扶志扶智等相结合,持续推进农村治歪风除陋习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指导村级组织定期开展道德评议活动,重点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负担过重、炫富比阔奢侈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新风,以乡风文明成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七)加强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以贫困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及深度贫困村为重点,加大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实现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

    

  附件:1.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525.pdf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尤石和,65652245,13064286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