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0190号提案的答复

02.07.2019  09:10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

第0190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在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着力解决好农村污染治理难点问题的建议》(第120200190号)提案,交由我厅主办,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办。我厅综合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现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对农村污染治理的关注、关心、关爱。你们的建议很好,我们将你们的建议通过不同形式进行转化,有的内容吸收到有关文件之中。

一、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自2018年12月21日省正式接手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但从2016年开始,我省就着手开展《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年初开始,积极实施《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18年年底开始,重点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农村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三种处理模式即: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就近、就地处理”3种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从源头上着力解决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共计上报有11.76万个自然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收集处理,覆盖率达89.98%。其中,1058个乡镇镇区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总体覆盖率为87.44%。

(二)着力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生产规模,因地制定采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共有727个乡镇镇区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总体覆盖率为60.08%。

(三)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对已建成的农村旱厕(公厕)进行水冲厕改造,积极推进“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户厕)改造建设,并在缺水地区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厕所(旱厕)建设。2018年,全省乡镇镇区新建、改建水冲公厕505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新(改)建水冲公厕1870座;新增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45万座。

(四)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减少农业化肥农药施用量,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加大废弃农膜回收力度,减少白色染污。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严格畜禽禁养区划定管理,从严控制网箱养殖,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力度。

(五)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集中开展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省通行政村(村委会)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通村组路(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以及村内道路达37.7万公里,其中硬化路21.2万公里。启动了以“三清一改一提升”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塘沟河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稳步提升村容村貌)为主要内容村庄清洁行动,全省农村的村容村貌得了整治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厅与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都非常关注农村污染治理中一些重点、难点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农村污染治理中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质量和效益。

(一)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环境污染中的主体作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与当地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把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调动起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才能难事不难、好事办好。通过宣传册、媒体、学校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之中。

(二)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后期运行维护力度。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环境整治资金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并向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适当倾斜。促进社会投资,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解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积极推广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的市场化、产业化模式,鼓励和支持聘请当地农民一起参与运维。推进运维经费村镇自筹,向村民适当收取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将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费用收缴纳入村民约。

(三)加强农村垃圾分类推进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指导澄江县、弥勒市、大姚县、宾川县4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按照国家要求高标准开展工作,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其他地区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30%左右的乡镇村庄,到2020年底力争达到50%。

下步,我厅还将继续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营造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浓厚氛围,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检查考核机制,完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标准规范,努力提高我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力度,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省份做出贡献!

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陈长学,65749993、13308713521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190.pdf 2019年5月31日


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40号建议的答复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19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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