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前云南将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16.10.2014  11:46

  随着8月16日,昆明天然气第一簇火苗在西山区点燃,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使用天然气。如何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呢?日前,我省公布了《关于建立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7大重点任务分工,并要求到2015年,昆明、曲靖、玉溪等重点城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设施达到1亿立方米,到2020年,建成中缅天然气管道配套滇中14.29亿立方米地下储气库。

   重点供应居民用气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要加快推进全省特别是中缅天然气管道干支线未覆盖地区天然气支线管道和城市燃气管网、门站、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地尽快通气用气,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确保实现全省用气目标。

  用气过程中,《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气、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包括机场、火车站、学校、医院、福利院、养老院、港口、码头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用气等民生用气需求,特别要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此外,在供气方面我省要以中缅管道天然气为主要气源,引入更多管道气源,充分利用已进入昭通的“川气”,积极引进液化天然气气源。并加快省内煤制气等气源建设,加快省内天然气、尤其是页岩气等非常规气源资源勘探开发,形成多元化供气格局。

   应急储备至少3天

  《实施意见》明确,天然气销售企业要落实年度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供应计划,履行季(月)调峰及天然气购销合同中约定的日调峰供气义务,并执行应急处置“压非保民”(压非民生用气、保民生用气)等措施,保证民生用气供应的调度执行到位。

  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年,拥有不低于当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落实天然气购销合同中约定的日、小时调峰供气义务,按照满足区域日、小时调峰和应急需要,建立天然气储备设施,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地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备能力。

  为了确保天然气的稳定供应,我省还要加强储气调峰设施和液化天然气等接收、存储设施建设,实现与天然气支线、城市管网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应急储气能力。到2015年,昆明、曲靖、玉溪等重点城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设施达到1亿立方米;到2020年,建成中缅天然气管道配套滇中14.29亿立方米地下储气库。

   要建阶梯价格制

  目前,昆明主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为临时价格,居民用气价格初定为2.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上限价格为4.82元/立方米,低保户每月用气在10立方米之内的按每方2元收取。

  今后,这一临时价格还将发生变动。

  《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要求,我省将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天然气定价和调价机制,合理确定管输费和天然气分类终端销售价。2015年底前,已通管道天然气的地方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此外,还要研究推行非居民用户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政策,鼓励用气峰谷差大的地方率先实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