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敢买也要懂维权!

15.03.2016  16:41

买买买”、“剁手族”、“双11”……从这些逐渐兴起的网络热词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国人的消费水平正在不断提高。据统计,“十二五”时期,云南省城乡居民消费年均增速均呈两位数的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全省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显著提升。


然而买得多了,在消费过程中总会碰到那么几件糟心事儿,比如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网购被骗,被无良商家坑害……在“3.15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际,新闻君要告诉云南的小伙伴们:咱们云南人有能力买买买,但为了不让钱白花,咱们也要懂得利用各种“武器”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云南人的消费维权意识正在不断提高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投诉渠道的不断完善,云南人的消费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从各个部门的公布的各种数据中我们就能看到这一点。


   法院:云南消费者维权案年均增长率超两成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14日公布,2012年到2015年,云南全省三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涉消费者权益保护一审民商事案件67786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占同期全省三级法院审理民商事一审案件数量的11.3%。201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12687件;2013年为14897件;2014年为16234件;2015年为23968件,全省法院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年平均增长率达24.67%,超过全省法院民商事一审案件20.63%的年增幅。总体上,涉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案件显明呈现上升趋势,年增长速度高于全省案件总数的增长率。


   全省消协:5年为消费者挽损12134余万元



在2015年底举行的云南省消协第六届理事会一次会议上了解到,这五年来,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68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34.89万元,接待来访、咨询20.58万人次,支持消费者起诉343件。同时,消费教育指导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效,5年来,全省各级消协共发放各类3.15特刊、专刊、消费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73.63万份,联合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45期,直接受众逾千万人次,使消费维权深入人心。并围绕热点难点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近700条,发送3.15维权短信9000多万条,提升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昆明:小西门去年投诉最多 预付卡成投诉新热点

3月11日,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消费者权益协会召开昆明市消协常务理事会暨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2015年昆明全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4092件,投诉电话一次性接通率达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49.7万元。




2015年,昆明全市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依次是汽车、手机、房屋、翡翠和鞋子,预付卡式消费成为新的投诉热点,快递咨询量呈上升趋势,通信行业与汽车行业投诉案件高发,“无照经营”案件以餐饮行业最为突出。此外,投诉举报量集中在主城区,呈明显的商圈聚集特征。通过商圈投诉量统计分析发现,小西门商圈的投诉量最高,万达商圈排第二,三市街商圈居第三。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 他们都在努力



   律师: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

2015年12月,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立。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律师团成员由张宏雷、张剑萍等11位知名职业律师组成,每两年聘任一次,将免费为消费者服务打官司,消费者们只要通过拨打省消协投诉电话就能联系到律师团的律师。


   工商局:积极畅通“网购”维权通道

在外地网店买到假货找谁投诉、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难保证怎么办……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兴起,网络消费如何维权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遇到的问题。2015年7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成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专门承担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为云南网络消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法院:推动完善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近几年,云南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都非常注重加强与辖区消费者协会、工商局等单位的合作,综合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和社会团体力量,探索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组织、法院主导、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维权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消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指导和主导作用,积极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案件之外。


省高院副院长为您提供消费建议




作为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也曾遭遇过网购的麻烦。他表示,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消费维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站在法院的立场,通过大量的案例,我们对消费者给出两点建议:


   1 增强防范意识


每一个消费者在进行消费交易过程中,应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应对自己的利益给予高度的注意和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趁之机,很多案例提醒我们,对销售者、生产者的情况、对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诉讼法庭时,能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2 增强权利意识


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与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不仅是他的权利,而且也是其对社会的责任。放弃权利,是对经营者违法行为的纵恿和奖励。因此,每一个消费者都要尊重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权利。当每一个消费者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就是认真对待法治,就是为他人获得公平的交易环境作出了贡献。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常遭遇“维权难”的问题,主要包括:购买了问题产品,想要维权却遭遇经营者和生产者“踢皮球”,推诿责任;购买了“三无产品”,想要维权却索赔无门;购买产品发生问题后,想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权益,却因未能及时保全证据而遭遇“索赔难”、“鉴定难”等等。


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该如何合法维权呢?


  1

我国成立了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来协调和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如果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向消协寻求帮助;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2

国家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监督和管理市场经营活动,如果发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情况,那么其有权责令经营者停止非法经营行为,没收经营所得并处以罚款;消费者亦可保全证据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亦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亦可通过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4

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旧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维权。 《消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可向经营者、制造者主张三倍赔偿/十倍赔偿的法律适用情况,消费者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合自中新云南新闻网、昆明日报、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