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14.07.2017  17:52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月10日丽江市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来丽游客饮食用药安全,提升丽江旅游品牌形象,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针对旅游市场上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问题,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加强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切实提高日常监管的频率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提升产品质量。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按照“零容忍、出重拳”的原则,坚决清理整治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达到净化市场,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目的。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结合监督检验、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外地协查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不断强化稽查办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不法分子重拳出击、严处重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编印宣传册、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倡导诚信经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在野生菌上市前及上市期间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并大力开展野生菌相关知识宣传,严厉禁止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向消费者提供干鲜野生菌。

五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特别是加强“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管理,保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在专项整治中,全市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124起,其中食品98件(生产环节30件、流通环节51件、餐饮环节17件)、保健食品17件、药品8件、医疗器械1件,被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生产经营违反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三无食品”;餐后不适;销售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方面。

六是加强应急值守。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全市系统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要求相关人员严肃纪律,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处理突出情况,坚持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

截止6月底,丽江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742人次,车辆1963车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15426户次,查办案件36件,罚没款23.63万元,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68份,其中,在食品生产环节,立案查处3件,罚没款7.3万元;在食品流通环节,立案查处27件,罚没款11.83万元;在餐饮服务环节,立案查处2件,罚没款1.1万元;在药品监管方面,立案查处3件,罚没款1.4万元;医疗器械1件,罚没款2万元。 处理食品药品案件协查2件。通过近5个月的扎实整治,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人民和来丽游客饮食用药安全。